学会 → 学会简介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China Ethnic Literature Society, CELS)成立于1979年6月,由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工作者自愿结成,是群众性的和非赢利性的专业学术团体,现有在册会员500多人。会员大多具有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民间文学、文艺学、比较文学、文学人类学等学科的专业背景,或为少数民族作家和文艺工作者。为不断探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历史、现状和趋势,学会每年组织召开学术年会,并定期举办专题学术讨论会。

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的现任会长为斯钦巴图(中国社会科学院,蒙古族);副会长(12人)为安德明(中国社会科学院,汉族),陈岗龙(北京大学,蒙古族),刘为钦(中南民族大学,汉族),李瑛(云南师范大学,汉族),罗宗宇(湖南大学,汉族),米彦青(内蒙古大学,汉族),纳张元(大理大学,彝族),沈卫荣(清华大学,汉族),徐希平(云南民族大学,汉族),杨春(中央民族大学,拉祜族),杨杰宏(中国社会科学院,纳西族),意娜(中国社会科学院,藏族);秘书长为李斯颖(中国社会科学院,壮族);副秘书长(6人)为冯王玺、高健、李鹤、刘晓、宋贞子、王艳。  


本会宗旨:

团结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工作者,积极开展科学研究,进行学术交流,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少数民族文学事业的发展与繁荣。


本会业务范围:

(一) 积极促进国内外有关少数民族文学的学术交流活动;配合有关机构、部门,组织会员参与与少数民族文学学科有关科研项目;

(二) 积极组织会员进行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的调查、搜集和资料梳理,逐步建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信息资源库;

(三) 在中国社会科学院、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指导下,不定期向有关部门、单位反映我国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和研究情况,提供资料,提出建议;

(四) 每一年或两年举行一次年会;不定期举行学术报告会、专题讨论会、座谈会、经验交流会等;

(五) 编辑、出版有关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信息、资料、论文集,及时向有关部门、报刊、出版社推荐会员的科研成果;

(六) 建立网络平台、开办网络论坛,并通过举办培训班等培养民族文学爱好者及研究人才。


本会组织机构:

会员代表大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理事会是会员代表大会的执行机构,在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领导本会开展日常工作并对会员代表大会负责。本会设立常务理事会,由理事会选举产生;常务理事会对理事会负责,在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相应权力;本会设立秘书处,由秘书长主持秘书处开展日常工作,组织实施年度工作计划等。

业务主管单位:中国社会科学院

社团登记管理机关:民政部

办公地点: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


地址:北京建国门内大街5号科研大楼11层西段 邮编:100732

电话:(010) 65138025

传真:(010) 651345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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