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圣伦: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性问题思考|论文 发布日期:2019-12-10   作者:何圣伦   点击数:1877  

  摘要:伴随着中国文学的现代化,中国少数少数民族文学也经历了现代精神的洗礼,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融入文学主流的过程中,其文学的民族性却发生了巨大的变化。首先,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学在对现代性的追求中出现了明显的去民族化倾向;其次,文学的现代语境导致了中国少数民族创作文学的民族性变异;另外,文学接受者文化立场的转变对少数民族文学民族性也有所遮蔽。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学现代性;去民族化民族性变异;民族性遮蔽

  中国是一个幅员辽阔,民族众多的多民族国家。从游牧民族到农耕民族,从山地民族到平原民族,不同生活环境和不同的发展历史导致了生活本身的差异性,物质生产的差异性同时会导致精神生产的差异性,这就是中国文学丰富性的原因。从文学的生态结构来看,中国文学是一个丰富驳杂的体系,其间包含了诸多以亚文化元素为背景的不同民族的、不同地域文学现象的共生共在。在这种结构关系中,汉族文学以其悠久的发展历史,文学观念和形态的快速完善以及巨大的影响力,在众多民族的文学艺术中凸显出来,成为一种具有影响力和导向性的主流文学。汉族文学的主流地位使其在与中国其他少数民族文学的交流中无可争辩地表现出主动性,而其他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了汉族文学的影响。强势文化很快会在多元素文化结构中掌握话语权,随之而来的是文化的改造与被改造、遮蔽与被遮蔽,在多元化结构的中国文学中也普遍存在这种现象。这是本文问题讨论的背景之一。

  其次,本文涉及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现代化不仅仅是一般意义的、以“五四”为标志的现代化,更倾向于少数民族文学本身从传统走向现代、从民间走向创作的过程。所以,“五四”不是本文讨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现代性的唯一的时间节点,中国少数民族从自发的民间传承文学到自觉的创作文学实际上就是其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开始,而汇入“五四”后的中国文学大潮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与中国主流文学在现代性意义上的并轨。就像中国文学的现代化之途离不开西方文化和西方文学一样,中国少数民族的现代化往往是以汉族文学作为自己的参照。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现代化实现了观念的改变、价值目标的改变、载体的改变等目标,这些变化都跟同时期的汉族文学有密切的关系。但是,从人类学意义上看,“如果一个文化因素放到另一个文化系统中,它便可能失去其原有的意义与功能”。因此,在现代性意义层面看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学的整理和创作文学开展,似乎都存在去民族性倾向。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在现代化过程中民族性的变异似乎是一种普遍的倾向,而民族性既是少数民族文学独特性的体现,更是其主要价值之所体现。本文试图从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学现代性追求中的去民族化倾向、文学的现代语境与中国少数民族创作文学的民族性变异、文学接受者文化立场的转变对少数民族文学民族性的遮蔽三个层面来讨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现代化进程中的民族性危机,并以此唤起少数民族文学工作者民族意识的自觉,进而努力还原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性,促进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繁荣。

  一、现代性追求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去民族化倾向

  现代性是一个使用频率很高但其意义又极为复杂的学术名词。现代性往往会与个性解放、思想启蒙以及道德革命等个体生存与社会变革的价值意义联系在一起,这种理解方式显然是从人的个体生存体验以及对未来生存空间的遐想来诠释现代性的。在中国,现代性问题在二十世纪初期成为了一种时代标志,现代性追求似乎是解决数千年来中国人的生存困境和革新社会制度的唯一方法。自我意识的滋生和对封建体制的摧毁是当时解释现代性意义的主要内容,也成了现代中国文化、道德建设的主要参照,中国文学也因此而有了似乎明确的现代性目标,虽然认为白话与自由的体式是文学现代性的表征,但是人们真正看重的更应该是人的文学的精神。一般来说,现代性的表述必须有一个逻辑起点,那就是传统,或者说是过去、历史。有人觉得“有必要把现代性拆分为两个不同的范畴,即物质现代性与精神现代性”。从物质层面看,现代性应该有一种表现形态,这种形态与传统肯定有一种裂变性、甚至是革命性意义;如果将其看成是一种精神品格的话,反思与叛逆将是这种精神品格的主要内容,自我的主体定位是这种精神品格的目标。因此,我们在讨论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现代性时,也可以从文学的形态和创作态度两个层面来谈。

  相对于汉语文学而言,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现代性追求要更为复杂一些,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从传统走向现代必须经历从“少数”走向主流,随主流走向现代的两次革命性发展。从狭义的概念看,我们不可否认地看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为中国文学的构成因子,经历了中国文学从古代到现代的嬗变,经历了个性解放与思想启蒙的洗礼。另一方面,从更为广泛的意义看,现代性历程之于中国少数民族而言,是一个及其漫长而复杂的过程。对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认识一般始于各种史诗、歌谣、传说,在族群外众多文学的、审美的目光关注下,中国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学首先要实现从驳杂的社会功能中析出相对比较单纯的艺术审美功能的过程,使其从狭小的人类学意义的民族文化生态圈走向更大的中华多民族甚至全球文化生态圈,更为成熟的主流文化赋予了中国少数民族主要用于祭祀娱神、情感交流、文化传承的古歌民谣以审美的功能。其次,在接受和掌握了作为主流的汉文学的观念和技巧后,一些少数民族作家也尝试着用本民族语言或汉语言进行文学创作。相对于中国少数民族而言,汉族文学发展是比较成熟的,在历史上自然成为各少数民族文学走出本民族传统、追求自身独立性的效仿对象。所以,如果把这种在汉文化影响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从驳杂的生活方式和宗教文化中剥离出来的过程看成是其现代化发展的起点的话,中国大多数民族文学远在“五四”这一中国现代性标签之前就已经在寻找着文学本体自身的现代归属,当然这一过程是十分漫长的,甚至到“五四”时期这些少数民族文学的形态与精神与其传统区别不大,当随着中国主流文学被卷进“五四”现代化大潮之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才发生了翻天覆地的变化。汇入主流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在追求现代性品格的同时却付出了民族性变异的代价,文学的行为主体似乎将文学的传统与民族性特征混淆起来,在传统文学的功能转向、创作文学的价值追求等方面,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在从传统走向现代的同时也在某种程度上淡化了其民族性。

  功能的转变是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学现代化之途的起点,也是其告别传统走向现代的最重要的标志。这种变化从根本上改变了原生态的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属性和呈现方式,建立起文学这一基本概念。回溯中国大部分少数民族文学的历史,原生态的少数民族文学普遍具有宗教的本质属性,一般来说,原生态的少数民族文学可以分为祭祀词、史诗和生活歌谣等几类。祭祀词一般用于驱鬼、迎神、招魂、丧葬等场合,表达了人们想要与神灵世界沟通的强烈愿望。祭祀词的更能是非常明确的,人们通过这种方式或表现对神灵的臣服,以求取神灵的原谅而保家人的平安,或通过与神灵的共同娱乐来表达对亡者的安抚。中国少数民族大多信奉多神的原始宗教,在他们看来,现实人类生存环境中的一切都具有人类无法把握的神灵,山有魂灵、水有魂灵、洞穴有魂灵、树有魂灵,这些无处不在的,人类无法控制的魂灵对人们的生活有无形的威胁,而各种宗教仪式以及祭词是察看神灵意旨的唯一方式,也是追求族人与各种魂灵和平相处的唯一方式。不管是北方游牧狩猎民族的萨满祭歌还是南方山地耕作民族的祭祀词,其主要的更能还是娱神,祭祀活动中人的乐趣是有限的。如果说神秘是祭祀词的主要特征的话,庄重则是中国传统少数民族文学中史诗的主要特征。说到中国的史诗,人们会毫不犹豫地想到藏族英雄史诗《格萨尔王》、蒙古族英雄史诗《江格尔》和柯尔克孜族传记性史诗《玛纳斯》,事实上,中国其他很多少数民族也有自己的史诗,例如中国北方的赫哲族、鄂伦春族,南方的苗族、彝族、傣族、纳西族等等,有的民族有相对比较完整的史诗,有的民族的史诗比较零散。作为本民族历史记载和文化传承的方式,每个民族都会将史诗作为返还本族精神家园的唯一途径,所以史诗之于本民族而言是十分庄重的。庄重肃穆的美学特征赋予了史诗一种神性,所以,少数民族史诗的表现内容、创作者以及演唱者都与巫术等神秘文化有密切的关系。藏族“《格萨尔》史诗的某些故事情节是在巫术观念基础上被创作出来的。这说明史诗的创作者也深入巫术”,而且史诗的演唱者也并非是普通之人,他们往往“被认为是神和人之间交往的媒介,是神的代言人。这种原始巫师一方面出现在宗教场合被看作是精神领袖;另一方面他们出现在娱乐场合,又是民族文化的保存者、传播者”。苗族史诗根据不同的族群有十余种版本,内容大都记载了造物主创造了世界,苗族族群迁徙路线,迁徙过程中民族内部的分与合,以及与其他民族的战争,这些内容在不同的版本有不同的侧重点,有的突出苗族的来源,有的突出苗族迁徙历程,有的突出迁徙中的战争。但是比较一致的是,几乎在每一个苗族的族群中,史诗的演唱者都是由巫师承担,演唱大都在族人去世的丧葬仪式或其他祭祀仪式上。由此可见,中国少数民族史诗的传统功能主要表现在历史记载和娱神两个方面。而在这些传统民族文学现代化过程中,首先表现出其神性意义的消退。不管是本民族族人还是其他民族的接受者,他们面对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学艺术接受姿态发生了变化,汉语文字参与传承打破了传统文学的生态结构,对少数民族传统文学的记载由原来的有着神性意义的仪式过程退变成为纯粹的记录行为,现在在很多少数民族聚居地,即便有一些口传方式、仪式化的传统艺术的传承,那也大多是为游客的表演,或者是为非物质文化保护的表演,人们很难专注其中。

  另外,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文学中的生活歌谣似乎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中最生活化的艺术,其内容也十分丰富,劳动歌谣、风习歌谣、情歌、儿歌等等。实际上,原生态的生活歌谣在少数民族族人的生活中的最初价值也在于信息传达,劳动歌传达节气与栽种的关系,风习歌传达了族人的基本伦理规范,情歌和儿歌传达的是爱的信息。所以,在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学中可以看出,人们的功利意识、信仰意识和审美意识是混为一体的,而且其中功利、信仰和道德的成分要远远超过审美的成分。随着主流文化对少数民族文化的关注,从改土归流后流官、文人在少数民族地区的活动,特别是近现代西方和中国本土人类学学者的考查,少数民族非物质文化,特别是有语言无文字少数民族的口传文化得以用汉语等成熟的语言工具整理。人们在关注这些原生态文献的人类学意义的同时,也大极大程度上赋予其艺术的意义。这种从祭祀的、交流的、知识传承的功能逐渐生成,甚至转换成审美的功能,是中国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学走向现代意义的标志。审美功能的凸显是少数民族的传统文化获取了现代意义上的艺术的身份,但是,宗教等其他意义的弱化又使这些传统文献的民族性也随之弱化。

  如果将对少数民族传统文献进行整理过程中审美意义滋生看成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现代性意义的起点的话,那么,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文学则一定是少数民族文学走出传统的自觉行为了。从影响文化创作的文化环境看,“汉文化在中国文化发展历史的中心地位是显而易见的,这种中心文化的主动性和感召力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中国歌少数民族文化的表现和发展”,主流文化对中国少数民族创作文学的影响主要表现在两个方面。首先,处于主流地位的汉文学不仅仅为各少数民族创作文学提供了现成的文学概念和表达方式,同时也为其提供了文学的价值理想,而影响这种价值理想的诸如情感、道德或审美等因素均有明显的汉文化底色,甚至中国大多数少数民族没有自己的文字,他们的文学行为还不得不借助汉字来实现。所以,中国少数民族创作文学在创作过程中对其民族性的遮蔽是不可避免的事实。其次,从文学创作行为主体看,“少数民族文学的另一种倾向是‘民族自卑’意识以及由这种自卑意识所派生出来的对汉族文学的趋同心理和对主流文化、社会热点的追踪意识”。所以,对本民族文化立场和审美意识的动摇是中国少数民族创作文学民族性变异的主要原因。

  二、文学的现代语境与中国少数民族创作文学的民族性变异

  中国少数民族中,具有本民族文字的民族只是少部分,大多数民族都只有民族语言而没有文字,所以他们的文学创作仅呈现为口头创作。这种族群共同参与的文学创作很大程度上保存了本民族文化完整性。但随着社会的发展,特别是明清实施改土归流后,占据主体地位的汉文化迅速影响了少数民族地区。社会的交融和文化的开放使汉语迅速成为中国所有民族通用的工具,通用的文字吸引了各民族的精英分子,即便是有自己文字民族的作家也试图通过对汉语的驾驭来获取在中国文学制度下的地位。这样,汉语的写作很快取代了少数民族口头创作和本民族语言创作的主体地位,作为一种文化现象的汉文字将本身的文化意义移植到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过程中。所以,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从文体结构、语词运用和表达方式上必然会体现出汉文化的特征,最后导致民族文学的民族性变异。

  “对所有的符号系统来说,运用‘言语’预设存在着‘语言’,表意主语的行为预设他具有表意的能力”,在少数民族文学从口传走向创作,而且大多数少数民族文学作家选择了汉文字作为创作文学的载体,这不但说明他们对汉语的符号、语法、表意机制的认同,更是对这种语言背后的文化意义的认同。华夏文化是一个有多民族文化组成的有机整体,但是,不同的族群文化在这个大的文化圈中都会有相互的影响,但是,每一个族群都会有自己的发生发展历史,都会有自己的文化积淀,也正是这种文化的差异性决定了他们的族属差异。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作家从本族文化属地穿越到汉文化机制内进行文学的创作,不但说明他们掌握了汉语言的表达机制,说明他们具有了对汉语言的熟练的操控能力。这种选择或许是中国少数民族作家们的生存法则,同时也是少数民族文学的生存法则。走出狭小的文化属地,走出族群文化的传统体制,同时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和少数民族作家价值目标,这也是一个民族文学走向现代的主要标志。而少数民族文学走向现代的第一步骤是要完成从口传到作家创作的转变,这种变化不但从文学功能上改变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存在意义,更是从文学的发生机制上让一个民族的文学更赋有一种现代意义。众所周知,文学的“叙述只能从使用叙述的外界取得意义”,“任何作品都依属于一种‘叙事作品的语境’,即叙事作品赖以受到消费的整套规定”。所以,中国少数民族创作文学的创作语境的改变实际上是由其消费语境决定的。一个民族的文学努力融入中国文学的整体以及其他民族对另一个民族文化和文学了解的愿望为中国少数民族创作文学消费语境的选择提供了决定性条件,建立在中华文化背景下的中国文学不仅是中国少数民族创作文学的展示舞台,同时,中国文学的消费语境也是中国少数民族创作文学的消费语境。文学的消费群体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文学创作的内容选择和表达方式的选择,这就使中国少数民族作家在其文学创作过程中往往陷入两难的选择,而在民族性和受众之间,他们又不得不选择了受众而在一定程度上牺牲了民族性。从创作内容看,影响作家选择的因素主要体现在社会、经济和意识形态等方面,而并非作家背后的民族文化因素。20世纪上半叶的中国少数民族作家的文学创作基本淹没在中国文学的现代意义之中,老舍的《骆驼祥子》《四世同堂》,沈从文的《边城》《长河》等名篇巨著虽然不乏本民族文化的痕迹,但对现代中国的文化批判和时代主题的追求却深深覆盖了本民族文化的表达。20世纪50年代,藏族作家饶阶巴桑的《金沙江边的战士》;藏族诗人擦珠·阿旺洛桑的《歌颂各族人民的领袖毛主席》《世人同声反对战争保卫和平》;蒙古族玛拉沁夫的《茫茫的草原》;彝族作家李乔创作的长篇三部曲“欢笑的金沙江”等作品,以对新生活的展示和对民族团结的歌颂对迎合中国文学的时代主题。新时期以后的少数民族作家在其创作中表达出来的民族以及就更淡了,如果说藏族作家阿来的创作还有一些民族文化因子的话,像仫佬族作家鬼子就已经主动断绝了其文学创作与其本民族文化的联系。从文学形式看,中国少数民族创作文学自选择了汉语进行创作起就决定了他们对汉文学的文体传统不可更改的接受态度,这种态度甚至超越了中国文学现代性的革命,在中国古代文学中就有大量少数民族作家创作了大量文言诗词和小说,纳兰性德的词、萨都剌的诗、曹雪芹的小说也都成为中国古代文学文体举例的标准。进入白话创作时代以来,几乎所有用汉语进行创作的少数民族作家无一例外地坚持了汉语文学的文体规范,从文体观念到句法结构、语言表达,他们的创作与他们本民族的文体意识没有多少关联。

  主流文化因素和时代文化思潮构成的文学的现代语境对少数民族创作文学民族性的影响还表现在评价机制上。对少数民族文学评价的普泛化和纯艺术化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人们对少数民族文学的接受态度,也会给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带来去民族化的导向。在评价机制普泛化方面,自少数民族进入中国文学的现代秩序以来,对少数民族文学的评价基本上是在一般的文学批评体制下进行的。除却一些诸如结构主义、符号学、叙事学等现代西方文学理论视野下的批评基于文体本身外,对作品进行社会文化、政治道德等更为普遍的学术评论大多将其放到现代中国文化背景下进行,执着于作品之于中华民族命运、之于时代的思潮消长来进行价值分析,即便对有一些民族作家作品分析的内容中有一些民族文化的信息,也只限于作家创作的民族身份。甚至对很多少数民族远古流传下来的史诗的分析,很多文章也都运用现代的阶级分析方法、社会分析的方法来讨论。这些批评方法不但淡化了作品民族性的品质,更为重要的是与本民族艺术视角相向的批评视点的选择从根本上解构了本民族的艺术理想,为一个民族的艺术批评建构了以主流文学为基准的批评框架。例如,中国很多少数民族的民间文学艺术具有明显的巫文化特征,其“基本功能是为处于困境之中的人们提供一个超自然的避难所,使之在精神上得到某种安慰”,如果将这些民间原始艺术置于唯心论视野或者是阶级论视野去批评,必然会得到一种远离本民族文化立场但更加合乎主流文艺批评机制的结果。对中国少数民族传统民间艺术在唯心观上的否定,还是在阶级论上的肯定,还是在审美视角下的分析,实际上都不是这些民族传统民间艺术的初衷,这些批评方法或者表达了少数民族艺术的现代性特质,却遮蔽了其原初具有的民族性特质。

  其次,中国各时期的文学评奖制度也都不可能体现出民族性特征,即便是少数民族文学奖,也仅仅是将参评对象限制于民族作家的创作,具体评奖细则也没有专门针对民族性原则。中国现有的具有影响的文学评奖约有三十余项,其中由中国作协主办的鲁迅文学奖、茅盾文学奖、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和全国优秀儿童文学奖四个奖项更被人关注,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的设置体现了少数民族创作文学在现代文学语境中的优越性,但是修订于2012年2月的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评奖条例中的评选标准是这样表达的:

  坚持思想性艺术性相统一的原则。获奖作品应有利于倡导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民族团结、社会进步、人民幸福的思想和精神;有利于倡导用诚实劳动争取美好生活的思想和精神。对于深刻反映人民主体地位和现实生活、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反映各民族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的新生活和新变化、塑造社会主义新人形象的作品,尤应予以关注。提倡题材、风格、流派的多样化,重视作品的艺术品位。鼓励在继承中国优秀文学传统和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借鉴外国优秀文化成果基础上的探索和创新。鼓励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创作。扶持人口较少民族文学创作。

  其中有关民族性的标准是鼓励继承“各民族优秀文化传统”,“鼓励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创作”,对文学创作的内容和形式,对汉语与少数民族母语创作的作品的具体选评办法没有作规定。从评选结果看,“骏马奖”的获奖作品也基本体现了主流文学的时代特征,少数民族文字创作的获奖作品似乎也只存在载体上的差异。文学制度直接影响到文学的发生,批评机制和评奖机制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导向更倾向于普泛化、大众化和主流化,很多作品中的民族性特征只剩下作家的族缘身份和作品中简单的民族文化标签。另外,少数民族作家为了实现自己在主流文学体制下的价值,在创作内容的选择上也会有明确的态度,对主流文化的认同和时代思潮的追随都会体现在作家写作内容的选择上,而这种不选择也会削弱民族文学的民族性特征。

  三、文学接受者文化立场的转变对少数民族文学民族性的遮蔽

  在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现代化进程中,文学接受者的文化立场在很大程度上决定了文学民族性的呈现。事实上,在每一种文学行为中,都会包括文学的生产主体和消费主体,表面看,生产主体在文学创作活动中显得比较主动,而这种主动性却往往被消费主体所限制。文学艺术的接受者是文学活动的终端行为,是对文学创作者的最后照应,德国接受理论家姚斯认为,文学的阅读行为是“重新回到本文的经验过程,使得读者直接参与审美对象的生成。只有这样,才能揭示诗歌本文的审美功能”。可见,读者是文学最终意义的完成者。

  在处于口传并有明显宗教意义的少数民族传统文学活动中,其接受者一般局限于族群内部。在具有宗教意义的语境中,少数民族文化传承主体和文学受者是少数民族文学活动中接受者的两重意义的表述。族群个体在本族原生态文学活动中首先表现出来的是文化传承的责任,人们在各种宗教仪式、生活仪式上一遍复一遍地细心聆听文化司职的演唱,其主要目的还在于对本族文化的熟知、认同、传承,以此来强化自己的民族认同意识。个体的民族记忆支撑起一个族群的历史,个体的文化行为圈定了一个族群文化活动的场域,个体的道德规范完善了一个族群的精神链条,总之,通过族群文化的强化来扩张族群的生命力是每一个族群独立发展的主要策略。依照现代的认知态度,如果把少数民族带有宗教性质的原生态文学活动看成是一种文学行为的话,参与其间的每一个个体的确也就成为这种传统文学的接受者。但是,这些在娱神的同时实现自我陶醉的族群个体在这种古老的文学活动中却具有坚定的文化立场,他们从来没有怀疑过本族文化传统给予他们的价值导向。但是,随着对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口传文学认知方式的现代化,这些传统口传文学的表达方式得到了前所未有的解放。随着汉文字甚至是西方文字的介入,中国传统口传文学终于挣脱了长久以来的生存尴尬,像滚滚的急流一般徜徉在时代文化的江河之中。中国少数民族传统口传文学生存困境的解脱直接解放了作为文化传承主体的族群个体,而族群个体的解放最终导致了他们文化立场的改变。各少数民族的史诗、祭词、民间传说与歌谣的汉语记载和翻译从根本上改变了这些传统文学的传播方式,改变了少数民族文化的传承方式。使在文化传承链条上时刻保持高度紧张的接受者有了放松的可能性,使命感的淡化使这些本族的传统文学的接受者有机会去逐渐追求自己个性化的审美对象。特别是进入当代社会以来,主流文化的影响力在很大程度上擦拭着少数民族族群中年轻人的民族文化印迹,年轻的民族后裔对自己的文学阅读对象有绝对的选择权,对主流文学的喜好,对流行文学的追随在一定程度上削弱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学的接受群体。即是一些具有一定民族文化自觉意识的个体拥有高度的使命感,但他们对这些用汉文字符号表达出来的民族典籍的认知也有明显的时代性视角和主流文化立场。无论多么小心,以汉字或者是西方文字记载和翻译的少数民族口传文学都会不可避免地收到一定的文化侵染,这种来自文本的文化暗示会进一步推动接受者的去民族化立场的选择,即便是来自本族内部的接受者,他们也会视这些口传文学为一个遥远的对象,他们也会像其他民族的普通接受者一样去观察口传文学背后的文化意义、历史意义和审美意义。

  另一方面,少数民族传统文学汉语记载和译本使其非本族的阅读群体猛然增加,非本民族的阅读者始终是站在不同于原民族的文化立场上来读解文本,站在他者的立场上看少数民族传统文学,结果要么是一种猎奇的心态,要么是一种中立的文化探讨者的心态,对其中的民族性特征只有观赏并无传承。这类接受者的阅读行为对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性也是一种无意遮蔽。

  如果在少数民族传统文学接受中对民族性的遮蔽是接受者文化立场的改变引起的,那么,对少数民族作家创作文学接受中的民族性忽视则是一种普遍的批评方法。在对民族性的理论辨识问题上,有原生论和建构论的不同说法,“原生论坚持认为:血缘、种族、语言、宗教和其它传统因素的统合形成了一个民族的认同感、归属感和忠诚,强调共同根源对于民族的重要性。……原生论也隐含着一种本质主义的设定:民族一旦形成,就具有某种固定的普遍的‘本质’。建构论者的阐释刚好相反,他们认为民族不是与生俱来的,而是现代的产物”。原生论是少数民族传统口传文学的民族性表达的理论基础,而构建论却为少数民族创作文学的接受者提供了一种民族性批评视角。现代批评者认为,一个民族的民族性“既然是由物质生产、生活和精神活动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积累而成,它也就会随着这些条件的不断改变而改变。……作为民族和民族文学的传统也是如此,它既有相对的稳定性,又在不断变化、不断“除旧”和“布新”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所以,“判别民族文学的主要依据,只能是作家的族籍”。在现代少数民族作家创作文学中,部分作品还多少存在着一些民族文化的因素,从题材、内容,甚至是语言符号,作者努力为自己的文学创作打上一种文化标签,也是有意留给接受者的文化提示。随着文化的一体化发展,更多的少数民族作家创作的这种文化提示渐渐淡化了,甚至消失了。在现代文化背景中,读者的文学阅读行为越来越自由,对生活经验的强调使阅读变成了一种真正的个性化消费。即使是文学批评这种思辨性极强的文学活动中,从自己熟知的理论起点出发是每个学者文学学术讨论的自觉,除非他的学术目标本身是一个民族性命题,不然,他们也不会首先对这些少数民族创作文学作民族文化分析。

  总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从传统走向现代,不管是对传统文学的现代性演绎还是现代的创作文学,都存在着对民族性的遮蔽现象,这种现象既影响了少数民族传统文学的保护和传播,又影响了当代少数民族的创作,这对于倡导文学多样性和丰富性的今天是值得思考的问题。

  原文发表于《文艺争鸣》2015年第7期

  (注释请参考原文)

作者简介

何圣伦,1967年生,重庆大足人,西南大学文学院教授,哲学博士,主要从事中国少数民族文学、中国少数民族审美文化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