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的发生——兼谈西方文学理论与中国本土文学的错位
摘 要: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体制化建设,始于1950年代早期。这个体制不可或缺的内容,就是借助于西方文学理论的引进,初步形成了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这个理论从1960年代初期发端,到1980年代初期大致定型,其核心内容是从西方直接移植的民族文学独特性和差异性理论。1990年代以来,同样是西方移植而来的文化身份等理论对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也产生了深刻影响。这个理论范式,一方面冲击了汉族中心主义文学史观,有助于改变少数民族文学的边缘地位;另一方面也产生了一些消极影响,把西方国家意义上的民族文学简单类比或直接等同于我国族群意义上的少数民族文学,否认我国各民族文学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忽视我国历史上民族融合而产生的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共同性,造成了理论阐释的错位。我们需要结合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实际状况,改变外来西方文学理论和中国本土少数民族文学之间缺乏内在必然联系的情况,建构能够有效阐释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理论话语体系。
关键词: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西方文学理论;中国本土少数民族文学;错位
在现当代中国,文学研究的重要特点是建立了现代学术体制。在这种现代学术体制中,文学理论作为文学研究的学术范式,构成了文学研究的先在前提,制约着文学研究者的学术视野,在很大程度上左右着文学研究的基本走向,具有前所未有的重要意义。中国文学现代性的发生,在很大程度上是西方文学示范的结果,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文学研究学术体制的建立,离不开西方文学研究体制的直接影响,西方文学理论在现代中国文学研究体制中发挥了主导作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是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文学研究体制中较为晚近的组成部分,借助西方文学理论资源,我们建构了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
近些年来对于西方文学理论与中国文学研究关系的反思成为国内学术热点。由于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在国内学界处于相对边缘的地位,这种反思主要聚焦于国内主流的汉族文学研究领域。就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本身而言,主要集中于文学创作领域,而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研究仍然比较薄弱,国内学界研究西方文学理论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两者关系的论著尚不多见。总体来看,国内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领域对西方文学理论作为学术范式的普遍性意义较为推重,而对于把西方文学理论运用于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出现的某些偏差,还没有给予应有的重视。把西方文学理论与中国文学研究关系的反思,推进至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领域,对于推动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深化对西方文学理论与中国文学研究关系的理解,提升我国文学研究领域的理论自主性,都具有重要的学术价值和强烈的现实意义。这是一个包含多方面内容的复杂课题,本文拟从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发生的视角加以讨论。
一、以民族文学的独特性和差异性为基石
英国学者翟理士撰写的《中国文学史》于1901年出版,该著曾被认为是世界上第一部中国文学史,近年来国内学界对此提出了不同的看法,但毋庸置疑的是,正是在西方学者撰写的中国文学史的示范下,中国学者才于20世纪前半叶开启了中国人自己撰写中国文学史的学术进程,进而在中国建立了现代意义上的文学研究体制。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作为中国文学研究的一个分支学科,在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文学研究体制中出现是较为晚近的事情。有学者把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追溯到元好问的《论诗绝句30首》和李贽《童心说》等中国古代文学理论,此说虽然不无道理,但是中国古代即使是具有少数民族身份的作家,在讨论诗文的时候将少数民族文学设定为论述对象的也不多见。更重要的是,中国古代文学理论在中国现当代文学研究体制中,已经沦为“秦砖汉瓦”式的博物馆存在。中国古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没有参与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的建构过程,也没有对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产生实质性影响。真正对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产生重大影响的,是1950年代以来建立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体制。在这个体制中起主导作用的,是在西方文学理论直接影响下建立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
在中国古代的天下观念和华夷之辨中,并没有关于“民族”“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文学”的概念范畴。“少数民族”概念最早出现于1924年孙中山主持制定的国民党一大宣言中。以后在中国共产党的文件中“少数民族”“弱小民族”与“落后民族”等词汇交替使用,直到1949年新中国成立时在《共同纲领》中使用了“各少数民族”一词,至此“少数民族”作为一个中国特有的概念才被正式确定下来。就文学研究领域来看,至1949年新中国成立之前,国内已出版400多部中国文学史,但是其中难觅各少数民族文学痕迹,实为汉族文学史。藏族《格萨尔王传》、柯尔克孜族《玛纳斯》、蒙古族《江格尔》三大史诗在各种中国文学史中也几无踪迹。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体制化建设,始于20世纪50年代早期。以中央民族学院的成立为起点的一系列少数民族院校的建立,经过“文革”中的停滞,到1970年代末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和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会的相继诞生,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体制逐渐形成。1980年代以来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领域硕士博士培养体系的建立,标志着这个研究体制渐臻完善。现代意义上的中国文学研究体制,对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体制的建立和发展起到了示范作用。这个体制的不可或缺的内容,就是借助于西方文学理论的引进,推动了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初步形成,为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提供了赖以展开工作的学术范式。这个学术范式的理论基点,是从西方直接移植的民族文学独特性和差异性理论。这个理论从1960年代初期发端,到1980年代初期这种学术范式已经大致定型,以比较完整的理论形态出现在我国高校文学理论教科书中,经过高校文学理论讲台的反复讲授,对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产生了重要的引领作用。从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建立之初引入的文学民族性理论,再到今天风行的文化身份理论,基本逻辑思路一脉相承。它们不见诸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但却支配了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
这个理论形态的产生和形成,是由于新中国建设多民族国家的现实政治需要和建立服务于新意识形态的文学理论需求。1960年代初期,时任中宣部副部长的周扬亲自抓了高校两种文学理论教材的编写,即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和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作为中国文学理论话语体系的奠基之作,尽管这两本书带有不可避免的时代局限性,但是在国内学者编著的多种文学理论教科书中,这两本教材出版较早而且影响广泛,至今仍被认为是“运用马克思主义的观点与方法和我国的文学实践,总结、发展了以前的文学理论研究成果,建立起自己相对完整的理论体系,为我国建设具有自己特色的文艺理论奠定了基石”。这两本教材中没有关于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的专题,但是作为完整的文学理论体系,这两本教材都有关于文学民族性方面的论述,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还在一些地方直接论述了我国少数民族文学。这两本著作并非专论但又涉及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特点,为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带来了两方面的影响:一方面为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勾勒了最初的学术蓝图;另一方面,某些理论上的不确定和含混之处,也在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得到延续和某种程度上的发展。
以群主编的《文学的基本原理》是1961年全国文科教材会议上确定编写的高校文科教材之一,最初于1963年和1964年分为上下册出版,1980年出修订版。该著编写者汇集了叶子铭、王永生、刘叔成、徐缉熙等著名学者,1980年代前期为国内各高校广泛使用。该著分别在第三章“文学的继承、革新与各民族文学的相互影响”和第九章“文学的风格、流派和民族特点”中,论述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相关理论问题。1960年代初期国内“左”的意识形态愈演愈烈,现当代西方文学理论被判定为“反动腐朽的资产阶级文学理论”,国内对其知之甚少甚至全然不知。中国历史上根深蒂固的“大汉族中心主义”以及少数民族文学自身的不够发达,使我们在中国古代文学理论中很难找到直接论述少数民族文学的思想资源。尽管中苏关系已经出现裂痕,但是按照当时国内学术界的看法,俄国别车杜(别林斯基、车尔尼雪夫斯基、杜勃罗留波夫)和斯大林时代的苏联文学思想,其正确性依然是无可置疑的。这些文学思想中关于民族文学的直接论述成为我们的主要理论资源。在这些理论资源的基础上进行阐述并确定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的主要框架,是当时特定历史条件下无可替代的现实选择。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涉及民族问题,政治正确成为先在的基本要求。这种政治正确的具体含义,就是强调中国各民族文学具有平等的政治地位。但是文学毕竟不是政治,所以还需要结合文学自身特点,寻求理论依据。这个理论依据可以简单地表述为:各民族文学的独特性形成了彼此之间的差异性。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理论依据的权威性需要马克思主义经典作家的相关论述来证明。由于苏联在国际共产主义运动中的巨大影响,长期担任苏共最高领导人的斯大林关于民族问题的论述,被认为具有最重要的指导意义。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发生之初,斯大林的相关论述成为民族文学独特性与差异性的奠基石。
从研究方法的角度来看,这种方法主要不是实证的,而是思辨的,在很大程度上不是中国本土文学实际经验的归纳和提升,而是外来理论的横向移植,是理论先行。这种理论先行表现为外来文学理论的演绎和中国本土文学经验的就范。抽象的思辨当然也会有璀璨的思维花朵和理论上的真知灼见,否则很难解释这种理论对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产生的重大影响。但是与此同时,一个重要理论问题从我们眼前轻轻滑过,并在很长时期内未能引起我们的相应重视,这就是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发生之初,已经包含了外来文学理论和本土文学实践之间的某种矛盾与偏差。
二、文学民族性的理论内涵及其中国语境
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引述了斯大林《在招待芬兰政府代表团席上的演说》中的观点。斯大林指出,文学的民族特点是“每一个民族对于世界文化宝库的一种贡献,它们使它更充实,更丰富”。斯大林这个观点成为《文学的基本原理》关于文学民族性的基本理论前提,也构成了我国当代各少数民族文学价值论的前理解。该著由此断言:“每一个民族的文学,同其他民族的文学比较起来,都具有各自的特点。这些特点是仅属于本民族的而为别的民族所没有的,它使这个民族的文学同别的民族的文学鲜明地区别开来。”但是这种“仅属于本民族而为别的民族所没有的”文学的鲜明特点是什么呢?《文学的基本原理》引述了别林斯基的观点,以便从文学理论自身展开论述。别林斯基写道:
我不知道谁能比果戈里在如下的寥寥数语中把诗底民族性特点规定得更好、更明确的了,这些话一直留在我的记忆里:“真正的民族性不在于描写农妇的无袖长衣,而在于具有民族的精神。诗人甚至在描写异邦的世界时,也可能具有民族性,只要他是以自己具有民族气质的眼睛,以全民族的眼睛去观察它,只要他的感觉和他所说的话使他的同胞们觉得,仿佛他们自己正是这么感觉和这么说似的。
这段颇具文学性的形象化描述,在《文学的基本原理》中得到逻辑上的具体展开,转换为一系列理论规定,其要点包括:第一,文学作品反映的社会生活带有民族色彩,风俗习惯、自然环境、人物性格等,从这个意义上讲,文学的民族性其实也包括了俄罗斯农妇的无袖长衣,但是这不是主要的,因为作家也可描绘其他民族的社会生活和风俗习惯;第二,更重要的是,作者对所反映的社会生活的观察和评价,即“民族的精神”;第三,由于艺术的形式外观具有不容忽视的重要意义,因此民族性还表现为文学的民族形式,这些形式要素中首先是语言,然后是结构、体裁和表现手法等。
这些观点简要地勾勒了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的大致版图,并在后来的相关研究中得到了进一步的丰富和发展。《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简史》出版于1980年代前期,“是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教学的第一本教材和著作,它的意义就在于它的开创性价值”。如果说,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和蔡仪《文学概论》仅仅是在论述文学基本理论问题时涉及我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那么,《中国当代
该著批评了我国文学研究的一个痼疾:“长期以来,在中国文学史的研究中,恰恰忽视了我国文学的多民族性的特点,而将一部《中国文学史》变为汉民族文学史。这种情况,必须加以改变。”该著指出,多民族性是我国文学的特点,我国文学研究理应反映这个特点,并把高尔基论苏联文学多民族性观点作为立论的前提。高尔基认为:
苏维埃的文学不仅是俄罗斯语言的文学,它乃是全苏联的文学……所以很明显,我们没有漠视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权力,虽然我们比他们的人多。艺术的价值不是用量而是用质来测度的。
不能漠视少数民族文学创作,质不能简同于量,这是正确的。但是把质和量割裂开来,就值得讨论了。就一般规律而言,质和量之间,还是存在内在关联的,没有量的积累,很难达到质的提高。没有量的积累直接达到质的提升的情况也存在,但那是小概率事件。质和量之间通常呈现为一种正比例关系是没有疑问的。真理是具体的。当我们把高尔基的这个观点具体落实到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还有一些理论环节需要进一步探究。从理论上讲,中国任何一个民族的文学创作都具有同等重要的意义,但是这并不意味着每一个民族的文学都处于同一水准。这里涉及一个问题,就是文学的民族个性与艺术水准可比性。如果以民族个性来否认艺术水准可比性,就好比以作家的创作个性来否认不同作家之间艺术水准有高下之分,结论必然是文学史上的经典名家和默默无闻的作家之间毫无区
有学者认为,“由于受汉民族文学和文化的主体性地位的影响,很长一段时间内少数民族作家的作品都有模仿汉族作家的痕迹,再加上少数民族文学的边缘地位,让文学界普遍对少数民族文学评价不高”。这种解释把复杂的情况简单化了,也不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即使是少数民族作家也有不同意见。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指出:
解放前,少数民族人民备受反动统治阶级的压迫和歧视,他们的聪明才智受到压抑和摧残。各民族虽然都有自己丰富的口头文学,有些民族也有作家的创作活动,乃至出现过杰出的作家;但就全国而言,过去从未出现一个全国性的少数民族作家的阵容和少数民族文学运动。在文学史上,几乎完全忽视了少数民族文学的地位。
解放后,中国共产党和人民政府实行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和各民族共同繁荣的政策,使我国少数民族人民不但在政治上得到解放,而且在文化上也发生了历史性的巨大变化……旧社会受到反动统治阶级欺侮、压榨而长期处于愚昧落后状态的少数民族人民,在解放后短短的几年之内,就已形成一支作家队伍……
玛拉沁夫进一步指出,“在我国民族大家庭中,占人口绝大多数,且有着悠久文化传统的汉民族,对中国文学的发展贡献最大,而且对我国其他民族的文学发展,也有很大的影响;它在自己的发展过程中,也不断地汲取、融汇了少数民族文学的营养”。玛拉沁夫的这个观点是比较全面和客观的。历史上由于中国境内各民族经济发展不平衡、文化教育水平有差别、人口数量相差悬殊等因素,文学的发展程度和艺术水准整齐划一是不可能的。这样造成的结果是,各民族文学之间的交流也是不对等的。在各民族之间文学融合的过程中,往往出现这样的情况:汉族文学流入少数民族文学的是滔滔洪流,而少数民族文学流入汉族的则是涓涓细流。各少数民族文学之间的交流也是不对等的。
实践先于并优于理论,在文学领域也是如此,这是历史的选择。少数民族作家对汉族作家的模仿,这是少数民族作家主动和积极的艺术选择,在这个过程中汉族文学对于提高少数民族文学的艺术水准产生了正面和积极的作用。这本质上是文化相对发达的汉族文学对于文化相对落后的少数民族文学起着某种引领和示范作用,汉族文学对于少数民族文学的这种影响力,和汉族文学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吸收和融汇一起,形成了中国境内各民族文学之间的趋同性,也成为我国多民族文学共同性的前提和基础,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1990年代以来,福柯、萨义德等人的后殖民主义、话语权力、文化霸权理论在国内学界逐渐风行,近年来国内学界抨击汉族文学以话语霸权地位压制少数民族文学的言论广为传播。这种把西方文学理论直接运用于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确实揭示了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学关系的一个方面,但这仅仅是一个方面,并且这个方面的消极和负面意义被夸大了。而汉族文学对少数民族文学艺术的引领和提高,以及我国多民族文学共同性的客观存在及其积极意义,这个极其重要的方面,却被有意无意地忽略甚至否定了。
三、别林斯基文论与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偏差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简史》的理论资源主要是俄苏文学思想,其中别林斯基是最重要的理论权威。该著主要通过对别林斯基关于文学民族性思想的细致解读,填补了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和蔡仪《文学概论》勾勒的简略框架的空白点,丰富了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并使之基本定型。别林斯基指出,“文学都是民族的自觉,它的精神的花朵和果实”,这就是说,文学是民族性的载体,那么打开民族性的钥匙在哪里呢?别林斯基认为,“每个民族之民族性的秘密不在于那个民族的服装和烹调,而在于它理解事物的方式”,这种理解事物的方式是什么呢?别林斯基用比喻的方式来加以阐释,“一个民族的宇宙观就是那种带有一种或者几种最基本的光谱的灵智三棱镜,这个民族通过这种三棱镜来观察万物存在的秘密”。为了便于理解,别林斯基又打了一个比方,“不管诗人从什么世界为自己的作品汲取内容,不管他笔下的主人公隶属于什么民族,可是他本人却永远始终是民族精神的代表人物,用自己民族的眼睛去看事物,把自己民族的烙印镌刻在这些事物上面”。
在别林斯基看来,文学民族性的核心在于思维的独特性,这种思维的独特性体现为每个民族具有理解事物的独特方式,而作家是民族精神的代表,因此这种方式通过该民族作家作品得到具体呈现,作家以民族的眼睛去观看世界并在作品中留下了民族烙印,这是《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简史》主要引证并推崇的别林斯基的观点。其中所包含的理论逻辑是,因为各民族文学之间是那样的独特而不可替代,所以必须扭转中国历史上长期形成的汉族文学中心主义,改变少数民族文学的边缘地位,争取使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具有同等地位。
别林斯基的这些观点作为文学现象的一种经验性描述,为提升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文学格局中的地位,确有其重要现实意义。但是作为一种理论范式而言,其中有多处尚需推敲。世界各民族是否存在着思维的独特性,这是一个涉及多学科领域的复杂问题,关于人类起源于非洲说和人类文明同源说的相关争论,都表明这个问题迄今尚无定论。别林斯基作为一个文学理论家,当然可以提出自己的看法,但是在这个问题上并不具备足够的权威性。即使世界各民族都存在异于他民族的思维独特性,其理论规定性是什么,在文学创作和理论思维领域有何异同,至今仍缺乏有说服力的阐述。就中国的具体情况而言,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意义上的民族,和别林斯基所说的国家意义上的民族,不能直接等同。别林斯基的这些观点,文学形象性冲淡了理论清晰性,在文学理论的逻辑展开和具体的文学批评实践中难以操作。
活生生的文学实践比抽象的理论演绎具有更大的说服力。当研究者进入具体的文学研究领域时,真实的研究材料往往会使他们对理论范式加以调整,尽可能得出符合研究对象实际的结论。如果说,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和蔡仪《文学概论》作为抽象的理论思辨,较少或者说可以不去接触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那么《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简史》就大不相同了,该著直接面对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实践。因此当其作者进入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实践之后,看到的是和别林斯基文学民族性理论不一样的图景,理论与实践之间出现方枘圆凿的情况,就不足为奇了。通过对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研究,该著作者从作品的客观内容和作者的思想感情等方面得出了自己的结论。
从文学作品反映的客观内容来看,《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简史》认为中国当代各少数民族文学,“丰富了我国当代社会主义文学的题材内容。它们在广阔的社会背景上,历史地、真实地反映了各民族人民的生活斗争,他们特有的生活方式、风俗习惯、文化传统以及民族地区奇伟壮丽的自然风光。它们从民族地区的现实生活出发,真实而深刻地反映了我国各少数民族人民在中国共产党领导下所进行的英勇顽强的斗争,民族地区翻天覆地的巨大历史变革以及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壮丽图景,塑造了少数民族一代社会主义新人的英雄形象。这就使当代少数民族文学作品闪耀着社会主义时代的新生活的光辉”。
从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所表达的主观情感来看,该著主要论述了两个方面,“这些作品,以独特的民族形式和表达方式,真实地表达了各少数民族人民的思想感情、理想和希求。强烈的爱国主义激情,对党、对社会主义的热爱和赞颂,对各民族大团结的无比珍惜,三者紧密结合,构成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中心思想和普遍主题”。该著还写道,“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充分表达了各族人民走上新生活的幸福感和欢乐感”。
与具体的文学创作实践相联系,《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简史》得出的结论,与其说是别林斯基所论述的各民族文学之间的独特性与差异性,毋宁说,更多的是研究者自己所观察到的中国各少数民族文学之间的趋同性与共通性。在这里,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实践与理论范式之间出现了明显偏差。该著倚重别林斯基文学思想建立的学术范式,是凸显中国当代各少数民族文学之间的独特性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简史》得出的这个结论,是否符合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实际情况呢?蒙古族诗人巴·布林贝赫在《心与乳》中写道,“这一天是个什么日子?/为什么蒙古人这般重视?/这一天就是十月一日啊!/是新中国诞生的节日”。回族诗人马瑞麟在《迎接一九五〇年》中吟道,“你看看/我们的五星红旗/飞舞得这样美/你看看/我们的兄弟/在五星红旗下/玩得这样快乐/在过去那些黑暗的日子里/我们从来也没有这样兴奋过/在过去那些黑暗的日子里/我们从来也没有/这样快乐地唱过一支歌”。维吾尔族诗人铁依甫江在《祖国,我生命的土壤》中唱道,“祖国的每一粒砂土,对我都贵若明珠,珍如拱璧/跋涉在她的戈壁上,我也感到环绕我的有花丛绿荫/祖国的每一滴河水都犹如甘露醍醐能使我沉醉”。白族诗人晓雪在为《中国新文艺大系》(1949—1966少数民族文学集)撰写的“导言”中,对新中国成立后十七年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有这样一个评价:“这明朗的感情、欢快的情绪和开阔的胸襟,不仅是建国初期许多少数民族作家诗人共同的心境和情致,而且也是那些年代我们整个国家和民族精神风貌的写照……这是社会主义诞生时代新的文学,春的喜歌。”晓雪通过具体的文学作品所看到的,不是遥远的俄国理论演绎的独特“民族的眼睛”,而是中国当代各少数民族文学的共通的感受和相似的表达。
四、中国境内的民族文学与国家文学
蔡仪主编的《文学概论》于1961年成立编写组,1963年完成讨论稿,1979年修订出版。吕德申、柳鸣九、胡经之、张炯等名家都曾参与撰写。国内学界长期把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和蔡仪《文学概论》并提,前者以详细论述见长,后者以简明扼要取胜。两本教材关于文学民族性的称谓和论述不同,但是就其内涵而言,并没有实质性差别。蔡仪《文学概论》把文学的民族性称为文学的民族风格并作了具体阐述,其主要内容见于该著第三章“文学的发生和发展”第三节“文学发展的继承、革新和各民族文学的相互影响”第三小节“各民族文学的相互影响”。该著作了这样的界定:“文学上的民族风格,是民族的基本特征:共同的地域和经济生活,尤其是共同的心理状态和语言等的特点,反映在文学上形成的。欧洲近代的民族国家如法国和德国的文学,虽然都是近代文学,却因民族不同而风格也有差异。大致说来,法国文学的一般特点是明朗的,机智的;而德国文学的一般特点是严肃的、深刻的”。
蔡仪《文学概论》这里讲的是法国和德国的文学,而且是把国家和民族不加区别地在同等意义上混用。西方文学理论在中文语境中遇到了问题,在语义上有了歧义。“民族文学”一词源自欧洲,英文表述为national literature,在英文里既指国家文学,又指民族文学。对于欧洲多数幅员并不辽阔的国家而言,这两个含义基本上能够统一,蔡仪《文学概论》里讲到的法国和德国就是如此。但是中国的情况大不相同。中国是多民族国家,中国官方宣布的境内各民族已经达到56个,国家和民族的含义在中文里相距甚远。就中文语境而言,国家的含义远远大于民族,两者完全不能对等。蔡仪《文学概论》在这里讲的文学的民族风格,实际上指的是不同的国家的不同文学风格,不宜简单套用为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风格。当我们把蔡仪《文学概论》里实为国家文学的“民族文学”,简单类比或直接等同于国内各少数民族文学的时候,实际上已经偷换了概念。
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的草创期,由于我们还没有达到理论上的成熟,类似情况的出现并非偶然和个别。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也是如此,未能注意到民族和国家两个概念之间的区别。该著在谈到各民族有成就的作家善于吸取其他民族文学的精华时,引证了高尔基的言论,高尔基说:
外国的文学曾给我以丰富的用来比较的材料,它的卓越技巧使我惊奇。它把人物描写得那样生动和优美,以至于我觉得仿佛是肉体上可以感触到他们……
“优秀”的法国文学——司汤达、巴尔扎克、福楼拜的作品对我这个作家的影响,具有真正的、深刻的教育意义;我特别要劝“初学写作者”阅读这些作家的作品。
高尔基在这里并没有提到“民族文学”,他的意思很清楚,讲的就是国家文学,是法国文学,是法国文学可供俄罗斯文学吸取的高超艺术技巧,关注的是法国文学和俄国文学之间共同的艺术技巧,这实际上和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文学之间的民族性毫无关系。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往往把不同国家文学之间的独特性与差异性,直接套用于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文学,而没有注意到这里存在着逻
从历史上看,中国境内各民族大多具有长达千年以上的杂居历史,经历了漫长的民族融合之路。每一次民族融合,都不可避免地包含了各民族学文学的相互吸纳,差异依然存在,趋同不断发展。实际上,不少民族甚至包括满族和蒙古族这样人口众多、居住地域辽阔的少数民族,也已经达到了很高的汉化水平,满语现在已经成为只有极少数语言学家才能通晓的语言。中国境内的民族融合,在中国民间歌曲中有着直接表达。和民间文学的紧密联系,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重要特点之一,也是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主要优点之一。湖南民歌《溜溜歌》不仅是一首优美动听的爱情歌曲,也展示了当地各民族融合的动人情景,描述了各民族文学的自然融合:“苗家山寨嘛溜溜/土家溜溜的村/同一棵大树嘛溜溜/共一道溜溜的坡/砍柴同上嘛溜溜/一座溜溜的山/乘船同行嘛溜溜/一条溜溜的河/苗家妹子嘛溜溜/土家溜溜的哥/同伴那日出溜溜/同伴月亮溜溜的落/赶场同撑嘛溜溜/一把溜溜的伞/哥哥同唱溜溜/一曲溜溜的歌”。各民族人民长期杂居,共同劳动,共同生活,彼此爱慕通婚,各民族文学伴随民族融合的历程从差异走向趋同,是自然而然的事情,这就不可避免地出现了包括汉族在内的中国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共同性,而这种共同性也使文学成为中国各民族彼此凝聚、相互认同的重要向心力之一。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学术范式和创作实践之间的这种偏差,反映出外来的西方文学理论和中国本土文学创作之间的复杂关系。别林斯基等人对于俄国和欧洲其他国家之间的文学民族性的比较,实际上是关于不同国家文学独特性与差异性的思考,对于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并不完全适用。我们需要仔细思考外来理论在中国的适用性,尽量避免理解的偏颇。别林斯基所论述的文学的民族性,是指俄罗斯文学的民族性,是指俄国境内各个民族文学之间的共同性而不是差异性。别林斯基论述的民族性,是国家意义上的,是指俄国文学和欧洲其他国家文学之间的不同特点。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发生之初,我们高频率征引的俄苏关于文学民族性的观点,几乎不涉及俄国境内不同民族的文学。就俄国境内的多民族文学而言,由于沙皇俄国近现代在欧亚地区的疯狂扩张,以及大俄罗斯沙文主义根深蒂固的影响,俄国境内各民族及其民族文化,在短暂的历史时期内并没有得到很好的融合,民族矛盾一直处于比较尖锐的状态,从苏联十月革命后芬兰独立,再到苏联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基本思路,是以别林斯基等人关于俄国文学和欧洲各国文学独特性与差异性的思路为主轴,强调各少数民族文学的独特性和彼此之间的差异性,并以此作为各少数民族文学赖以安身立命的基石。从理论上说,这些独特性和差异性的确是存在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中,特别在中国这样一个地域辽阔、历史悠久、情况复杂的大国,这些独特性和差异性究竟达到什么程度,不能仅仅根据西方文学理论家并非针对中国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理论思辨和逻辑演绎就直接得出结论,还更多地需要在实证研究的基础上做出实事求是的评估。
关于“民族”这个词汇在中西文语境中的不同含义及其引发的意义混乱,笔者查阅过相关研究资料,也和国外汉学研究者有过讨论。中华民族的“民族”,相当于英语的nation,可译为“民族”或“国族”,相当于法兰西民族或德意志民族,是和国家在同一逻辑层面使用的。而彝族、土家族、汉族的“民族”,英语多用ethnic group来表达,应属于国家内部的不同部族或族群,是中华民族大概念所包含的小概念,翻译为“族群”或“部族”更为恰当。这两个不同逻辑层面的概念都统一翻译为“民族”,在理论上是不妥当的,在实践上也容易产生负面影响。这种情况已经开始引起国内学界的关注。有学者指出,相对于主流汉文化和国家在整体考虑少数族群时,使用“少数族群”一词是合适的,使用“少数族群文学”一词可能更为符合中国的实际情况,更有利于中国多元一体的多民族文学繁荣和发展。针对我国的实际情况,对与“民族”相关的核心概念重新进行规范和统一,已经成为国内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研究的当务之急。近几年来,“中华民族共同体”和“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成为热点问题,反映出不满于“中华民族”概念被虚化,推动“中华民族”概念走向实体化,已经成为国内学界的强烈诉求。这既是包括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在内的国内学界积极推动的结果,也反过来给予国内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以重要影响。
五、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族别性与中国性
实际上,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已经根据本土文学的实际情况,对于在舶来理论基础上建构的理论范式做了一些重要调整。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必要前提,是确定少数民族文学的范围。蒙古族作家玛拉沁夫在为《中国新文艺大系》(少数民族文学集1976—1982)撰写的“导言”中指出,“少数民族文学,顾名思义,是少数民族人民创作的文学。由此我们得出这样一种理解,即作者的族别(作者是少数民族出身)是我们确定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依据”。为什么研究者对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范围划定持这种“出身决定论”的观点呢?这就涉及中国各民族包括少数民族和汉族之间文学融合所造成的中国各民族文学共同性问题,而这个问题在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没有得到应有的重视。玛拉沁夫的观点更多地反映了我国当代各少数民族文学的真实面貌,有助于我们校正在外国文学理论思辨的丛林中跋涉的我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
在俄苏文学理论基础上建立的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居于其核心位置的是民族性,这个概念涵盖了各个民族独特的思维和感受方式、独特的民族生活题材、独特的文学体裁、独特的文学语言等多方面的内容。我们经常讲理论联系实际,但是理论本身具有两面性。如果理论和现实紧密粘连在一起,就不成其为理论;如果理论和现实有了距离,理论又容易脱离甚至扭曲现实。所以文学理论经常陷于这样的尴尬处境之中:文学理论一旦进入真实的文学创作,两者的关系可以用艺术理论家阿瑟·丹托使用过的一个著名比喻来形容,就是鸟类学与鸟儿的关系,鸟儿对于鸟类学丝毫不予理睬。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就是如此,它很难削足适履,简单地塞入这个建立在外来文学理论基础上的既成框架之中。在这个理论框架中,独特的思维和感受方式很难做出令人信服的实证研究,也难以为人们所把握。从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实际情况来看,毋宁说,共同的思维和感受方式占据了更为显著的位置。
描写本民族生活是各少数民族文学的重要内容,但是国内学界通常只是把题材问题作为参考,而不是划定各少数民族文学范围的主要依据。国内学界通常使用的“少数民族文学”概念并不严谨。“少数民族文学”这个称谓本身,已经隐含了这样的意思,即各少数民族文学之间共同性是主要的,这和国内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强调民族文学独特性、民族意识觉醒论、民族身份建构论的主流走向,在
艺术形式在文学创作中具有异乎寻常的重要意义。李白、杜甫的诗歌如果翻译成现代汉语,摆脱了李白、杜甫所赋予的特定语言形式,那就不再是李白杜甫的诗了。从文学的形式方面来看,《中国新文艺大系》(少数民族文学集1949—1966)将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分类为小说、诗歌、散文,《中国新文艺大系》(少数民族文学集1976—1982)分类为短篇小说、中篇小说、诗歌、散文。由此看来,很难认为中国当代各少数民族使用独特的文学体裁来创作,毋宁说,更为普遍的情况是,各少数民族文学和汉族文学都在使用共同的文学体裁。
文学形式中最重要的是语言,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而语言在民族形成过程中也同样具有重大意义。文学的民族性通过民族语言得以表达。但是令人感到意味深长的是,民族语言并没有被视为划定少数民族文学范围的主要依据。玛拉沁夫的观点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具有代表性,他认为:
民族语言是民族文学的最重要的标志之一……但是我们不能把民族语言文字作为划分民族文学的唯一标志。因为受到我国宪法承认和保护的为数不少的少数民族没有通用的本民族的文字,这些民族的作家不可能使用本民族的语言文字进行创作……事实上,即使在那些有通用的本民族语言文字的民族中,创作习惯和阅读习惯也是不完全相同的。有的作家,有些读者,借用别民族的文字来从事写作和进行阅读,这在统一的祖国大家庭中,在各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等各个领域不断扩大交流、加强相互学习的今天,是很自然的事情。我们反对那种人为的、不平等的、一方强制另一方的民族同化;但是对在平等、自愿、互相尊重的基础上出现的各民族之间相互融汇的趋势,则认为是一个正常的现象。
玛拉沁夫在这里讲到“没有通用的本民族文字”的少数民族,使用了“为数不少”的措辞,以表明这种情况并非个别。他还讲到了即使有通用语言文字的民族的作家,也借用其他民族的文字来进行写作和阅读,他在这里没有更具体的说明,实际上这主要是指少数民族作家使用汉语来创作。玛拉沁夫区分了两个概念,各民族文学之间的“相互融汇”和“强制同化”,认为各民族文学相互融汇是正常现象。这个区分很重要,如果盲目套用西方后殖民理论,就很容易把“相互融汇”和“强制同化”混为一谈。笔者赞成玛拉沁夫的观点,他认为自己的这些分析和判断,是“符合我国国情和一些少数民族的历史和现实情况”的。
我们还可以进一步补充,这种融汇是各民族之间主动和积极的选择,也是不对等但又双向互动的。以汉族和少数民族的关系为例,一方面汉族对于少数民族文学起着某种引领和助推的作用,另一方面,汉族文学也吸收各少数民族文学以充实和发展自己,有时候达到了一种水乳交融的状态。许多少数民族歌曲以汉语的方式广泛流传,不仅深受一代又一代汉族人民喜爱,而且普通汉族听众往往很
以群《文学的基本原理》和蔡仪《文学概论》在草创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学术范式时,受到三个因素的影响:第一,师法俄苏文学理论;第二,对俄苏文学理论的误读和片面发展;第三,以政治正确为导向,把国内各少数民族文学的独特性作为理论的基点。现在回过头来看,当时苏联的民族理论和民族政策存在的缺陷,是后来苏联民族矛盾激化的原因之一,而苏联关于民族文学的一些观点,即使在当时也未必完全正确。就中国的实际情况而言,中国作为一个历史悠久的多民族国家,在漫长的民族融合的基础上形成各民族文学融汇而导致的中国文学共同性,则被忽略了。1990年代有学者提出了中国文化的“中华性”概念。考虑到海外中华文学的存在,笔者认为应该建立和发展我国境内多民族文学的“中国性”概念。这个概念的内涵,还有待于从思想内容和艺术形式等方面进一步加以充实,但是它的基本思路是比较确定的,就是承认并发展我国各民族文学独特性,也承认并发展我国各民族文学相互融汇基础上的中国文学共同性,这才既是政治正确的,又是合乎我国多民族文学历史起源和现实发展实际情况的。
六、国家意志的介入与文化身份的流动
就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而言,我国当代各少数民族文学所具有的共同特点,从意识形态的意义上被概括为“鲜明的社会主义性质”。有学者指出,“新中国的成立,标志着我国新民主主义革命的基本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阶段的开始,尽管在各民族地区情况有所不同,但在总体上说,在党的领导下,在党的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的总路线指引下,我国各族人民都在向着社会主义的目标不断前进。社会
1949年以后,中国社会的“整个性质”已转变为“社会主义”的,文学也必然发生“根本性质”上的变化……当代文学是“社会主义文学”这一理解,一直延续到80年代以后的若干当代文学的写作中。
按照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经常出现的表述,洪子诚《中国当代文学史》应当是汉族的,或者说至少是忽略了少数民族文学的著作。尽管中国当代涌现出了如晓雪、玛拉沁夫、张承志、沙叶新等一大批著名的少数民族作家,但是该著并未单独论述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或以醒目位置论述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很难设想洪子诚这样做是由于偶然的疏忽,更有可能性的是,洪子诚认为这样做更能反映包括少数民族文学在内的中国当代文学史的实际情况,因为,该著对于包括汉族在内的中国当代文学整体性质的表述,和《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简史》中对于少数民族文学性质的表述是完全一致的。当然这不是对于中国当代文学和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的全面表述,但是我们也可以由此略窥中国多民族文学的共同之处。
有学者抱怨,“在中国文学史的写作中,在建国后的很长一段时间,都忽略了少数民族文学。蒙古族作家特·赛音巴雅尔从1980年代开始主编少数民族文学史。之前他参阅了出版于“文化大革命”之前和之后的《中国文学史》,包括一些重点大学里使用的《中国文学史》教材,几乎都成了汉族文学史,虽然有的书中也有少数几位满族、蒙古族等作家作品,但对他们的介绍和论述都不够充分,在中国文学史上没有给他们应有的地位”。出现这种情况的原因,可能是无意中的疏漏,也可能是由于这样一种情况,就是相关研究者认为,包括汉族和各少数民族在内的中国当代多民族文学,其实并没有抽象理论思辨中所描述的那么大的差异。毫无疑问,无论哪一个民族的作家,都应该在中国当代文学史上获得应有的地位。但是从文学史的角度来说,这种地位只应以作家的文学成就为依据,而不应受到其他因素如族裔身份的影响。
造成中国当代包括汉族和各少数民族文学共同性的原因是多种多样的。苏联体制的影响也是重要原因。俄苏文学给我们的影响是复杂和多方面的。如果说,以别林斯基为代表的俄苏文学思想给我们指引的是各民族文学的差异性,那么,以计划经济为基础的苏联文学体制给我们带来则是各民族文学的趋同性。受苏联文学体制影响,新中国成立后建立了一整套与计划经济体制相适应的文学管理体
有学者在论述中国当代少数民族电影创作时指出:“为了打造出体现民族国家意志的少数民族文学范本,民族国家直接参与了对少数民族文学话语的构建,而这种构建动作在以往的民族文学批评中却被忽视了”,在那些“极左”思潮盛行的年代里,作家们“春天写抗旱,秋天写防涝”,甚至出现文学艺术“样板”的情况也不罕见。如同有的论者所指出的那样,即使在《农奴》《五朵金花》《冰山上的来客》等少数民族电影中,也是“少数民族的思想感情最终被整合和统一到大家熟悉的一个大的意识形态话语中”。这里我们要补充的是,由于对于别林斯基强调文学民族性理论的直接移植,国家意志的强力介入在各少数民族文学趋同性或者共同性方面所产生的作用被忽略了,这在一定程度上造成了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范式与创作实践之间的背离。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发生之初以独特性与差异性立论的基本走向,对国内学界后来的研究思路和发展走向有着直接的影响。1990年代以来,西方强调文化多元主义思潮涌入中国,文化身份认同等理论观念迅速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领域流行。由此导致的后果是,否认中国各民族文化之间发展的不平衡性,否认各民族文学之间艺术成就的不均衡性,否认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共同性,
文化身份论在西方出现有其具体原因和特定语境。该理论产生于20世纪后期的北美学术界。“身份”和“认同”在英语里是同一个词identity,在中文里由于翻译的原因,或称“身份”,或称“认同”,或“身份认同”连用。文化身份认同论的出现,是由于近现代西方不同民族之间由于战争、政治等原因而发生流动和迁徙,即所谓“流散”(diaspora)。这些流落到异国他乡的移民,在远离祖国的陌生环境中出现了文化身份认同的危机,随之产生的“流散文学”(Diasporic literature)与身份认同问题,成为后殖民理论和文化研究的热点。但是,中国境内各少数民族世世代代都在相对固定的区域居住和繁衍,历史上大规模的迁徙和移民问题并不多见,更没有在比较短的时期内大规模迁徙所带来的文化身份危机感。舶来的文化身份认同论和中国少数民族的实际情况相距甚远。文化身份认同和文学创作成就之间没有必然联系。拥有某个民族文化身份并不必然提升某个作家的文学创作水平。如果文化身份能够决定文学创作的成败,那么某个民族的成员就人人都是诗人作家了。文学就是文学。归根到底,某个作家,不论是汉族作家还是少数民族作家在中国文学史上的地位,只能依靠自身的艺术成来决定,用文化身份论来阐释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是比较牵强的。其实从后殖民理论的重要开创者法农到当今著名的后殖民理论家霍米·巴巴,都反对文化身份本质论,而是持一种更为辩证的关于文化身份流动和混杂的观点。由于复杂的历史原因,汉族文学相对某些少数民族文学而言,具有较高的艺术水平,在这种情况下,少数民族作家对汉族作家的模仿是必然的,这没有降低少数民族作家的创作,而是提升了少数民族作家的艺术水准。这是相互融合而不是强制同化。至于少数民族作家在中国文学史上是否获得了应有地位,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仅仅用民族文化身份来提升或是贬抑少数民族作家,都很难令人信服。
直接套用西方的文化身份论,对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产生了一些负面影响。有学者批评了国内近年来因“少数民族身份膨胀现象”而“淡化了国家意识”,指出“中国是多民族国家,民族文化身份认同不仅是对本族身份归属的认同,更是对多民族国家、中华文化的归属感与认同感”。有学者“提醒我们警惕殖民主义和反殖民主义运动传播开来的民族独立意识的危险性”。这些批评是值得我们关注和反思的。由于文化身份论与后殖民理论紧密相关,这容易产生一种误导,把中国当代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特别是汉族与少数民族文学之间的关系,简单地类比为殖民主义、后殖民主义的关系。而殖民主义、后殖民主义是一个复杂的话语体系,主要适用于被殖民地国家与前宗主国之间,不宜在中国这样的多民族国家内部直接延伸或简单类比。不加辨析地简单类比,有可能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产生“去中华性”或“去汉族性”的趋向,不利于我国多民族文学的相互融合。
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体制源于西方。在这种体制中文学理论起到了学术范式的作用。世界范围内西方文学理论仍然居于主导地位。我国文学研究中存在着理论的“一多一少”现象,“一多”是对西方文学理论简单套用和生硬比附的多,“一少”是对西方文学理论透彻理解和贴切运用的少。有学者观察到这样一种情况,“目前国内仍存在对理论的盲目崇拜,即认为理论是万能的,掌握了理论就掌握了话语权,就是和国际接轨了”,文学研究者“开口闭口都是理论,其学术优势的建立很大程度是凭借与当时流行的理论挂钩”,这种理论崇拜主要是对西方文学理论的崇拜,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中同样如此。文学理论知识来源的多样化意味着,文学理论和文学创作之间的关系曲折而又复杂。文学理论有其自身学术传统,有相对于文艺创作的理论自足性。文学创作实践可以产生文学理论,文学理论自身繁衍同样能产生文学理论。就现当代文学理论生产机制而言,后一种情况更具普遍性。文学理论还可能产生于和文学毫不相干的相邻学科领域,也可能产生于和本土文学相距遥远的国家和地域。这就有可能产生并且实际上已经出现外来文学理论的横向移植和本土文学强行就范的问题,这是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和汉族文学研究存在的共同问题,其结果是文学理论和文学创作之间并没有内在的联系,容易发生理论阐释的错位。
西方文学理论作为对西方文学创作的历史总结,当然包含了超越具体时空而具有普遍意义的东西,但是这样的情况也不可避免,就是西方文学理论的某些部分和某些环节,即使放在彼时彼地的西方也未必完全正确。文学理论就是文学理论,不宜附加更多的非文学的东西。我们应当具体问题具体分析。就此否定西方文学理论,在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领域大搞“去西方化”是不妥当的,但是对西方文学理论直接移植,作为学术范式简单地加以运用也是不适当的。我们需要结合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实际状况,对西方文学理论进行具体辨析,在西方文学理论与中国当代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的互动之中,在中国各民族文学个性与共性的互动之中,建构一套能够有效阐释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的文学理论话语体系,推动包括少数民族文学理论在内的中国多民族文学理论的发展。
原文刊于《社会科学战线》2018年第6期,注释从略,详见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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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编辑:陈艳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