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目的/意义]针对史诗类口头传统数字档案在现有分类体系中面临的描述不足问题,本文开展以演述事件为核心的口头传统数字档案分类逻辑研究,为口头传统数字档案管理及学术研究提供理论依据与实践思路。[方法/过程]以史诗类口头传统作为研究载体,在梳理既有国际框架及中国WH/T 99 系列标准处理口头传统时的共同局限基础上,依据口头程式理论与表演理论所揭示的创作规律,论证以“演述事件”取代“文本”或“项目”等传统范畴作为核心分类单元的理论依据。据此设计包含基础著录、演述主体、时空语境、内容与形式、关联与衍生的五层级描述框架,同时配套设定边界判定准则与质量控制流程。[结果/结论]设计框架以每次具体演述事件为基本记录单元,通过多维标签将演述者、受众、时空语境、叙事内容与文化关联结构化整合,支持多维复合检索;各层级分别与WH/T 99 系列标准、CIDOC-CRM 及 RiC 模型衔接,可作为领域专用模块嵌入现有数字资源管理系统。
关键词:口头传统;演述事件;数字档案;分类框架;元数据;非物质文化遗产
口头传统包括史诗、神话、传说、歌谣、仪式念词等,它以语言和声音为主要媒介,通过代际演述实现传承的文化表达形式,是分布最广、历时最久的人类知识存储与传递方式之一。从古希腊《荷马史诗》到中国三大史诗《格萨(斯)尔》《玛纳斯》《江格尔》,从南斯拉夫英雄歌到西非格里奥(Griot)口头叙事,口头传统承载着不同族群的历史记忆、价值体系与审美范式,构成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核心组成部分。
随着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工作的推进,大量口头传统资源已被转化为音频、视频、文本转写等多元媒体形式,并出现了若干专题数据库建设实例。但有一个基础性问题始终没有得到充分讨论,即这些数字资源依据的组织分类逻辑从何而来?实践表明,口头传统数字档案的分类大多直接沿用书面文献管理或行政分级的既有框架,各项目团队依据自身理解各行其是,缺乏针对口头传统特性的专门化分类方案。既有研究指出,现有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分类体系在数据库实践中存在归属不清、标准不一、利用混乱等问题。因此,探索符合口头传统研究实际的专门化分类框架,使其活态特质在数字档案的组织结构中获得恰当表达,而非被简化为静态文本的附属信息,是亟待研究的课题。
一、现有分类框架梳理与局限剖析
口头传统数字档案的分类框架多数沿袭既有领域的描述传统,源头主要有两个,一是民俗学与文化遗产领域对文化对象的类型化描述,二是档案学领域对记录来源与情境的层级化组织。两者面对以活态演述为存在方式的口头传统,均显露相近的适配偏差。民俗学领域最具影响力的阿尔奈—汤普森—乌瑟索引(Aarne-Thompson-Uther Index,简称 ATU 索引),本质上是一种基于文本内容的主题分类工具,将每一个故事归入固定类型编号,却忽略了同一故事在不同讲述场合中的表演差异、演述者风格及受众互动等维度。
(一)国际框架:从领域清单到语义本体
2003 年,联合国教科文组织通过的《保护非物质文化遗产公约》将非物质文化遗产划分为口头传统和表述、表演艺术、社会风俗及礼仪节庆、有关自然界和宇宙的知识和实践、传统的手工艺技能五个类别。该体系属于文化类型学框架,旨在界定“是什么”,并不涉及具体演述层面的数据组织。而一场融合歌唱、仪式动作和叙事表达的史诗演述,往往跨越多个领域,无法被单一类目完整涵盖。
在文化遗产数据描述领域,国际博物馆协会下属国际文献工作委员会制定的“概念参考模型”(International Committee for Documentation of the International Council of Museums Conceptual Reference Model,简称CIDOC-CRM),即ISO 21127,以“事件”为核心组织概念,文物、地点或人物均通过其所参与的事件(创造、转移、使用、毁坏)与时间和空间建立关联。这种以事件为枢纽的描述方式,与口头传统“每一次演述即一次事件”的本质高度契合,构成本研究语义层面的重要参照。但该模型长期服务于博物馆藏品等有形遗产,对口头传统普遍存在的内容变异、演述者与受众的复杂关系等,尚欠缺成熟的拓展空间。其标准制定机构在讨论“非物质文化遗产溯源建模”时明确指出,口头传统中的内容变异“可能需要引入核心—变体关系或变体集”这样的新概念,而现有模型“无法定义”这类议题所涉及的对象。
(二)档案学领域的描述模型
档案学传统描述以“全宗—系列—卷—件”层级结构组织档案对象,便于反映档案的来源关系,但以静态实体作为描述单元,难以充分表达对象之间复杂的语义关联。近二十年来,档案学理论经历了向社会参与、社区档案的范式转向,“参与式档案”等主张进一步强调将描述与管理的决策权交还给最受档案影响的社群,这一取向与口头传统数字档案蕴含的知识归属与伦理关切深度契合。
作为上述转向的技术回应,国际档案理事会档案著录专家工作组于2016 年发布“情境中的记录”(Records in Contexts,简称 RiC)概念模型的首个咨询草案,并于2023年正式发布 1.0 版本。该模型将档案记录置于一个去中心化的情境网络之中,令传统层级仅作为记录情境的其中一个面向,而与其他面向并置。其“活动”“代理者”“规则”“场合”“代理者与记录资源之间的使用关系”等实体及其相互关联的属性,使档案对象的各类情境面向均可获得全面而细致的描述。该模型以事件性实体为基本描述单元、以关系网络组织档案对象的取向,对于演述活动密集、对象间语义关联复杂的口头传统档案具有重要的参考意义,也是本研究在档案管理层面的主要语义对接对象。
此外,在口述历史著录的专门实践层面,美国口述历史协会元数据工作组的调查亦揭示,从业者对描述标准与工具的选择存在显著碎片化,尚未充分处理以“表演中的创作”为核心机制的活态口头传统。
(三)中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资源标准
中国在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标准方面已形成较为完备的体系。文化和旅游部2023年发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系列行业标准,按照采集方案编制、采集实施、著录的逻辑顺序设置,横向涵盖非物质文化遗产十个门类,纵向覆盖资源采集的各主要环节。以其中的第2部分民间文学为例,标准要求著录选例段落的内容梗概、演述人与听众信息、演述特点和技巧及演述场所与空间。在分类编码层面,也有学者较早提出了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类属的“双层四分法”,尝试化解既有分类与数据管理需求之间的矛盾。
《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保护数字资源采集和著录》系列行业标准体系在数据采集规范性方面已有良好基础,其著录要素亦涉及演述者、场所和技巧等与表演情境相关的信息,对行政管理、资源统计与机构间数据互通具有不可替代的现实意义。但从数据组织方式来看,体系的核心单元是“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即国家或地方名录中的项目条目。同一项目下的全部田野记录,即便采集自不同年份、不同传承人、不同地区,也统一归入对应项目的不同“资源”。这种组织方式与行政管理需求高度吻合,但同一项目名下内容、风格和语境上差异显著的不同演述,在分类层级上并不具有独立地位,致使研究者无法直接从分类体系中比较和辨识它们。
(四)现有框架的共性局限与本研究的切入视角
上述各类框架在各自领域内的有效性,已经过长期实践检验,但并非针对口头传统的活态演述原生设计,对演述事件作为创作、传播、接受一体化文化实践的活态性缺乏原生适配。
口头传统的数字档案建设涉及管理建档与学术研究两个核心面向:前者要求与既有行政管理体系和国际语义标准保持互操作;后者要求呈现每一次演述在内容、风格与语境上的独特性,以支持比较研究与深度阐释。基于口头传统自身的创作规律,本文提出的研究思路是:在兼顾现行标准管理价值的前提下,于其底层引入以史诗为代表的“演述事件”作为基本描述单元来承载活态语境信息,以此拓展完善现有体系。
二、从文本到演述事件:分类单元的重新选择
(一)口头传统创作方式及其分类单元选取逻辑
选定口头传统数字档案适宜的分类单元,首先需要厘清一个基本问题,即口头传统究竟是以何种方式存在的。
20世纪30年代,米尔曼·帕里(Milman Parry)和艾伯特·洛德(Albert Bates Lord)对南斯拉夫口头史诗歌手的长期田野观察所得出的关键结论,成为这一领域的基本常识,即这类歌手并非在背诵一首固定的诗歌,而是在每一次演唱时,会借助一套长期习得的程式工具(包括固定的韵律短语、反复出现的典型场景和可灵活调用的叙事主题)当场构建出一首完整的史诗。同一位歌手在不同场合演唱“同一个故事”,产出的文本在篇幅、细节、措辞甚至情节走向上都会有所不同,而这些不同并非记忆失误,而是即兴创作的正常现象。洛德据此明确指出,对于口头诗人来说,演述就是创作,二者不可分割。朝戈金以蒙古族史诗《江格尔》为个案,论证了同类创作规律在中国口头传统中同样有效。
如果每一次演述都是一次独立的创作行为,那么随之而来的问题就是,一次演述的意义是否仅仅取决于它讲述的“内容”?理查德·鲍曼(Richard Bauman)的表演理论(Performance Theory)对此给出了否定的回答。他将口头表演界定为一种特殊的交流事件,即表演的意义不仅来自叙事内容本身,也来自谁在表演、面向什么样的听众、在什么社会场合中发生、表演者与听众之间如何互动。约翰·迈尔斯·弗里(John Miles Foley)进一步提出,口头传统中的每一个词语和程式都携带着来自整个传统的意义积淀(即“传统指涉性”),这些潜在的意义只有在具体的演述情境中才能被激活。也就是说,同一个程式在婚礼上演唱和在葬礼上演唱,唤起的联想和承载的意义可能截然不同。由此,口头传统数字档案的基本分类单元不应是抽象的“作品”或笼统的“项目”,而应是每一次具体的、发生在特定时间和空间中的演述事件。只有这样,每次演述的创作过程、社会语境、叙事内容及多模态形式才能作为一个整体被描述和检索。
(二)“演述事件”的定义及其与现有模型的关系
所谓“演述事件”,是指一次特定的、发生在具体时间和空间中的口头传统实践活动。例如,2005年8月,在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和布克赛尔蒙古自治县的一个蒙古族牧民家中,史诗歌手加·朱乃为到访的亲友和邻居演唱了一段《江格尔》,这就是一个演述事件。演述事件一般包含不可或缺的几方面:事件发生的时间,事件发生的地点及其文化性质(家庭聚会而非舞台演出),演述者是谁,听众是谁,演述所处的社会情境(亲友聚会、节庆、仪式、学者的田野采录等),本次演述的叙事内容和表演方式,以及这次事件留下了哪些记录(录音、录像、田野笔记、转写文本等)。当时间、空间、演述者、受众、语境和具体文本中有一项或多项发生变化,即构成另一个独立的演述事件。
演述事件可以被理解为RiC概念模型中“活动”概念在口头传统领域的具体化,但二者存在重要区别。RiC概念模型一般将“活动”与“创作”区分为两类不同事件,而在口头传统中演述就是创作,史诗歌手不是先“创作”一首史诗然后再“表演”它,其表演本身就是创作过程。演述事件因此需要同时被描述为社会活动与创作行为。
演述事件这一分类单元与档案学的层级描述模型相比,差异更为明显。档案学模型假定来源先于并独立于其任何一份记录,如某位作家的个人全宗独立存在区别于任一信件或手稿。口头传统中也存在类似“来源”的上位概念,可称之为“传统”,如格萨尔史诗传统或苗族古歌传统。但“传统”并不先于任何一次演述而存在,它是由无数代歌手在无数次演述中逐渐生成、累积和演变而来的。每一次新的演述在接受传统的同时也在微妙地改变传统,二者之间是双向的、动态的共生关系,而非档案学层级模型所预设的单向实现关系。
正是这种共生关系,以演述事件为分类核心,既有必要,也切实可行。说它有必要,是因为只有逐一记录和描述每一次具体的演述,才能避免把活态的传统简化为静止的文本。说它切实可行,是因为当大量的演述事件被各自独立地描述之后,它们之间的异同、演变和关联自然会呈现出“传统”的整体面貌。传统不需要被预先定义,它会从对演述事件的累积性描述中浮现出来。
三、以“演述事件”为核心的多层级分类框架
(一)设计原则
本文提出的分类框架遵循以下原则:①事件中心性原则:以“演述事件”作为数据组织的基本单元,每次演述事件对应一条独立的核心记录;②多层级描述原则:围绕演述事件,按由基础到专深的逻辑设置多个描述层级,层级之间相互独立但可自由组合进行检索;③标准兼容性原则:基础层与WH/T 99系列标准及CIDOC-CRM 等形成对接,确保行政管理与国际语义标准的互操作性;④可扩展性原则:标签体系采用开放式设计,允许根据特定口头传统类型增补领域标签。
(二)分层描述体系
围绕“演述事件”这一核心实体,本文构建五层级描述框架(表 1)。
|
层级
|
核心问题
|
主要描述维度
|
对接标准
|
|
第一层级:基础著录层
|
这是什么?
|
项目名称与编号、非遗门类与级别、版本归属、数据格式与技术参数
|
WH/T 99系列标准;CIDOC-CRM E73类(信息对象)
|
|
第二层级:演述主体层
|
谁在演述?谁在聆听?
|
演述者(类型、师承、社区、风格);受众/参与者(构成、参与方式、互动模式)
|
CIDOC-CRM E39类(行动者)
|
|
第三层级:时空语境层
|
何时、何地、为何演述?
|
时间(公历日期、传统历法节点);空间(地理坐标、场所文化性质);文化语境(仪式、节庆、日常等)
|
CIDOC-CRM E52类(时间跨度)、E53类(地点)
|
|
第四层级:内容与形式层
|
演述了什么?如何演述?
|
叙事内容(故事名称、部本、核心情节);程式与修辞;典型场景;主题与母题;演述形式(音乐、动作、道具等)
|
基于口头程式理论分析范畴
|
|
第五层级:关联与衍生层
|
与什么相关联?
|
内容关联(跨艺术形式、跨地域/跨族群变体、跨媒介衍生);档案管理关联(采集关联、保管关联、利用关联)
|
CIDOC-CRM P9、P12、P14等属性;ICA《情境中的记录》(RiC)模型;OAIS参考模型(ISO 14721)
|
表1 以“演述事件”为核心的五层级描述框架
第一层级:基础著录层(“这是什么?”)。该层级直接对接 WH/T 99系列标准中的通用著录项目,包括项目名称与编号、所属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与级别、版本归属、数据格式与技术参数等。这一层级保障每条演述事件记录都能纳入到既有的行政管理和资源统计体系,作为对接外部系统实现数据交换与互操作的标准化接口,满足数据管理的合规性与基础识别需求。
第二层级:演述主体层(“谁在演述?谁在聆听?”)。该层级对演述事件中的“人”进行多维度描述,不再局限于姓名、性别等传记类基础字段。不同口头传统对演述者有各自的类型学划分。例如,在格萨尔史诗传统中,学界依据习得方式将演述者区分为神授型、闻知型等不同类型。这些既有的类型学知识可以被吸收并转化为结构化的描述标签。此外,演述者维度还涉及师承、社区、风格等要素。同时,对受众 / 参与者的描述亦不可或缺,应记录其构成特征、参与方式(静听、应和、提问等)及与演述者的互动模式,从而将“接受者”维度纳入模型之中。
第三层级:时空语境层(“何时演述?何地演述?为何演述?”)。口头传统的意义根植于具体的时空与文化土壤。时间维度不仅记录公历日期,还应关联传统历法节点,如农历、藏历等传统历法中的特定节点,以揭示演述事件与岁时节律的关联。空间维度除地理坐标外,需标注场所的文化性质(神圣空间、日常空间、专用演出场所等)。尤为关键的是文化语境维度,需通过层级化标签明确界定本次演述所处的场景,是嵌入特定的仪式语境(祭祀、禳灾等)、节庆语境(那达慕、赛马节等),还是发生于日常交流情境之中。此层级是防止数字化过程中导致文化“去语境化”的核心保障。
第四层级:内容与形式层(“演述什么?如何演述?”)。这一层级的标签设计直接源于口头程式理论的分析范畴。叙事内容维度记录本次演述涉及的故事名称、部本篇目与核心情节。程式与修辞维度标注出现的程式化短语、典型比喻、固定称号等口头创作的基本单元。典型场景维度标注出现的结构化叙事场景单元(集会、征战、婚礼、旅行等)。主题与母题维度则涉及标注更深层的文化叙事模式,如“英雄受难”“神奇诞生”“征战”等故事范型和文化母题。演述形式维度记录音乐特征、身体动作、道具使用等多模态信息,完整呈现其作为“表演”的艺术综合性。
第五层级:关联与衍生层(“与什么相关联?”)。该层级把单个演述事件放在广阔的文化意义网络与档案管理链条之中,记录内容的文化关联和档案管理的过程关联。内容层面的文化关联包括:跨艺术形式关联,如史诗传统与绘画、雕塑之间的互文关系;跨地域 / 跨族群的变体关联,如同一史诗传统在不同民族中的多元传播,展现口头传统的流动性与适应性;跨媒介衍生关联,如基于口头传统产生的影视、动漫、文学改写等,反映传统在当代媒介环境中的延续与新生。档案管理层面的过程关联主要涉及:采集关联记录档案与本次演述事件相关的采集项目、采集人员、采集设备及同批次采集的其他事件记录,留存田野工作的整体语境;保管关联记录档案的保存机构、入藏时间、数字化加工流程、版本迭代及访问权限层级,确保档案生命周期的可追溯性;利用关联记录档案在学术研究、教育传播、展览展示等场景中被引用、再加工和二次传播的轨迹,构建从初始记录到社会利用的完整链条。本层级对接 RiC模型中的“活动”“场合”“代理者与记录资源之间的使用关系”等实体,以及OAIS参考模型所规范的档案长期保存流程,共同保证演述事件既能被置入文化意义网络,也能被纳入档案业务流程。
(三)多维标签的运作逻辑
上述五个层级共同构成围绕“演述事件”的多维标签空间。每一条演述事件记录可被赋予来自不同层级、不同维度的标签,标签之间自由组合,支持复合条件检索。在以“文本”“项目”或“作品”为核心的传统分类中,一段史诗演述音频通常按“民间文学—史诗—[传统名称]—[故事名称]—音频”树状层级进行标注;演述者的类型与风格、受众 / 参与者构成特征、文化语境、程式与修辞等多维信息,或被放入备注字段,或在分类过程中缺失。在本框架下,同一资源被描述为一条“演述事件”记录,五个层级标签同时生效、彼此独立,每个维度均可成为独立检索入口。由此,仪式语境对演述形式的影响、同一故事跨地域的程式差异、同一演述者在不同场合的风格变化、口头演述与其相关视觉表征(如史诗演述与唐卡、壁画)之间的跨媒介互文关系等议题,均可开展相关研究。
这个多维标签体系具有跨传统的适用性。无论是中国少数民族史诗传统、南斯拉夫英雄歌传统,还是其他口头传统类型,其演述事件均包含主体、时空、内容形式等核心维度,区别仅在于各维度下具体标签词表的差异。框架的可扩展性原则旨在容纳这种差异,仅提供基础维度结构,而非固化的封闭类目表。
本框架与现行分类方式的差异,可以通过以下例证直观呈现。2021年7月,研究者甲央齐珍在西藏自治区昌都市察雅县扩达乡孔曼多村记录《格萨尔》说唱艺人白马多吉在家庭场合演唱《格萨尔·拉堆之战》。依据WH/T 99系列标准与现行管理惯例,该资源著录路径大致为“民间文学—史诗—《格萨尔》—白马多吉—音频 / 视频”,关键字段集中于项目名称、级别、传承人姓名、采集时间地点、资源格式等;演述的社会语境(家庭聚会非舞台演出)、受众构成、艺人传承支系归属、本次使用的程式单元与典型场景、与同一歌手其他场次演述或其他歌手同题演述的文本差异等信息,或被放入“备注”字段的自由描述,或在著录中缺失。在本框架下,同一资源被记录为一条演述事件条目,五个层级同时生效,前述各类信息均获得独立字段,研究者若欲检索“白马多吉在非表演性家庭场合的全部演述”或“该艺人本次运用的程式类型”等,均可直接实现。
(四)边界判定准则与标注规则
由框架推进至标注实践,仍需就操作层面的两个问题进行专门说明。一是作为基本记录单元的演述事件本身如何在田野采集流中划定边界。二是五个层级中标注分歧风险最高的内容与形式层如何加以规范。前者关乎记录单元的切分依据,后者关乎著录加工的一致性控制,二者共同构成框架落地的操作前提。
1、演述事件的边界判定
“演述事件”作为框架的基本记录单元,其边界在田野实际中并不总是自明的。一位演述者在一个下午的连续演唱、中间穿插饮茶与闲谈,次日又在同一地点为持续在场的听众继续演唱,这一采集流应视作一个事件、两个事件还是多个事件很难判定。为此,本框架提出“三重判据”作为判定依据。
一是时空连续性,指演述者、场所、时间三要素在物理层面是否连续未中断。短暂的中场停顿,如饮茶、闲话等短暂停歇,构不成中断,但跨日、跨场所、演述者更替,则构成时空断裂。二是受众稳定性,指核心受众是否保持整体稳定。个别听众的进出,不影响事件同一性,但核心听众群体的整体更替,如原听众散去、新一批听众到来,可视为新事件的起点。三是意图单一性,指演述者自身是否将其界定为“一次演述”。这一判据要求在采集时记录演述者的主位认知,即演述者对“从何处开始、到何处结束算一回”的自我判断,应作为划分依据之一。
以上三项判据中任意一项发生明显中断,即可视为新演述事件起点。当判据相互冲突时,如时空连续但演述者自述“这是两段不同的演唱”,以演述者主位认知为准,其余判据作为辅助说明附于备注字段。对于边界模糊情形,采集者应在著录时附加判断说明,保留后续研究者重新划分的可能性。
在演述事件之下,可视需要设立次级单元“演述段”,用于标注一次完整演述内部具有相对独立性的叙事单位,如一部史诗中的一章、一次说唱中的一回,以便在保持事件完整性的同时支持更细粒度的内容分析。演述段不另设独立记录,仅作为演述事件记录下的子节点。
2、标注规范
基础著录、演述主体、时空语境、关联与衍生四个层级的标签多为客观可核验信息(日期、地点、姓名、格式参数、关联对象等),标注一致性较易得到保证。而内容与形式层则需要标注者对叙事单元作分析性识别,其中程式、典型场景、母题三类概念在经验文本中常有交叉重叠,最易出现标注分歧,对应的标注规范尤为关键。
标注实践中采用“分层共存、分字段记录”原则:同一段文本可能同时在程式层、典型场景层和母题层被激活,标注人员应在三个独立字段中分别记录,而非择一归类。例如,《格萨尔》中一段描写英雄出征的唱段,可同时标注为程式层的“名词—形容词修饰套语(英雄名号)”、典型场景层的“出征场景”、母题层的“英雄启程母题”。在数据库检索时,三个层级的标签分别作为相互独立的检索入口。
程式、典型场景、母题在口头程式理论内部分属不同分析层级。程式是词组至短句层级的语言单位。典型场景是具有相对稳定内部序列的情节段落级叙事单元,如“出征”场景。母题则是具有跨传统可识别性的文化叙事原型,如“神奇诞生”“英雄受难”,可参照汤普森母题索引(Motif-Index of Folk-Literature)标注。
鉴于内容与形式层的标注高度依赖领域专业判断,本框架建议采用“多人独立标注 + 一致性检验 + 专家仲裁”的三阶质量控制流程。同一资源由至少两位受过训练的标注人员独立完成内容与形式层的标注,采用评分者间一致性指标,如科恩卡帕系数、克里彭多夫α系数,对独立标注结果进行量化检验,对不一致项由领域专家进行仲裁判定,仲裁结果回流助力标注规则迭代完善。标签词表应作为受控词表实行版本化管理,任何新增或调整均须记录变更日志,保障历时数据的可比性。质量控制流程的具体参数,如一致性阈值、仲裁专家资质等,应根据具体项目的规模与资源条件协商确定。
四、讨论
(一)框架的适用范围
本框架的方法论内核是以“演述事件”为基本描述单元,并对其进行主体、时空、内容与形式、关联与衍生的多层级结构化解构。以史诗类等口头传统为主要传承方式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为直接适用对象,也涉及故事、歌谣、仪式念词、说唱艺术等具备“表演中的创作”特征的其他活态传统。就适用范围而言,本框架以“演述事件”为基本描述单元的思路,并不局限于口头传统,对其他以人类的活态实践为传承载体的非物质文化遗产门类,亦可适度调整后迁移应用。例如,对于传统手工艺、传统医药等以技艺实践为核心的非物质文化遗产类型,其数字档案的分类核心应相应调整为“制作事件”或“诊疗事件”。就本框架使用场景而言,尽管描述的具体维度会因对象特性而改变,但围绕具体实践事件展开立体化多层级的描述、打破仅以“项目”或 “文本”等为中心的思路,具有跨类别的启发性。
(二)与现有标准的关系
本框架采取“通用底座”叠加“领域扩展”的设计策略。作为通用底座的基础著录层实现与行政管理体系和国际语义标准的兼容,其余四个层级在此基础上叠加口头传统领域的专用元数据。在通用本体之上构建领域专用扩展,在文化遗产信息组织领域已有成熟先例。如在文献本体层面,FRBRoo/LRMoo 以作品、内容表达、物质载体、单件四层结构作抽象建模,本研究沿用其事件化取向,将“内容表达”层进一步解构为“演述事件”,以容纳同一作品在不同演述中的活态变体。如在情境本体与聚合互操作层面,本框架可通过CIDOC-CRM/RiC的事件—代理者骨架与EDM的edm:ProvidedCHO 接口接入既有体系。又如在领域知识图谱层面,亦可借鉴IMAGO、Artsdata.ca、敦煌智慧数据等项目的跨媒介链接策略,在口头传统领域填补本体研究空缺。这一设计策略无需重建底层架构,其成果可作为专业化模块嵌入依据现行标准建设的数字资源管理系统,各项核心设计都有成熟实践可参照,具备工程落地可行性。
(三)研究局限
本框架从理论模型走向实践应用,在技术层面尚面临若干现实挑战。一是专业标注的深度与成本问题。内容与形式层中程式、典型场景、母题等标签的识别与标注,需要口头传统领域的专业知识,高度依赖领域专家,大规模标注的人力与时间成本较高。二是跨类型描述的统一性问题。不同口头传统类型的标签词表存在显著差异,如史诗的程式标签体系与曲艺的唱腔标签体系分属不同的描述传统,如何在保持各领域特殊性的同时建立跨类型的最小公共描述集,目前仍无成熟方案。三是框架本身的实证检验尚未完成。本文主要基于设计层面开展论证,框架的有效性有待通过实际数据库建设项目加以检验。
在技术层面之外,本框架还受到方法论上的制约,分类标签的设定涉及对文化知识的筛选与组织,这一过程不能完全由领域外研究者或技术团队主导,否则极易忽略乃至扭曲传承社群内部固有的知识分类体系。传承人与社区对自身传统的理解往往包含外部观察者难以替代的分类知识,如对演述者类型的划分、对仪式场合的等级区分等。若分类设计完全由外部主导,既在伦理层面忽视社区的认知主体性,也会在技术层面滋生难以察觉的分类偏差。
(四)研究展望
针对技术层面的局限,后续研究可从以下几个方向加以推进。在标注效率方面,可尝试通过小规模数据集进行标准验证测试,并探索“算法辅助标注 + 领域专家审核验收”的人机协同模式,以降低大规模标注的成本压力。在跨类型适用性方面,可在史诗、说唱、歌谣、仪式念词等多个口头传统门类中分别开展试点,通过对比梳理提炼,形成跨类型的最小公共描述集,使本框架由“以史诗为代表的口头演述”逐步扩展至其他活态传统门类。在框架验证与扩展方面,可结合实际数据库建设项目对本框架进行迭代优化,在此基础上进一步探索口头传统领域知识图谱的构建可行性,使分散的演述事件记录在语义层面相互关联,形成可推理、可检索的知识网络。
在方法论层面,后续工作可在标签词表的编制与验证环节,系统性地引入社区知识持有者的判断,建立传承人、社区代表与研究者、技术团队之间的协同工作机制,使分类体系既能满足数字化档案的结构化需求,又能尊重并承载传承社群自身的认知方式。这不仅是规避认知偏差的技术要求,也是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化工作的伦理底线。
五、结语
本文针对史诗类口头传统数字档案在现有分类体系中面临的描述不足问题,提出以“演述事件”为基本分类实体的五层级描述框架。该框架试图在通用著录标准之上叠加口头传统学科的专用描述能力,使程式、典型场景、母题等在该学科中已经成熟但尚未进入元数据体系的分析概念,获得结构化的表达路径;通过关联与衍生层将孤立的档案记录,既接入口头传统的文化生态网络,也纳入档案长期保存与利用的业务流程。这一尝试能否切实改善口头传统数字资源的组织与利用,最终取决于在实际建设项目中的检验和迭代。就理论贡献而言,本研究将RiC所倡导的去层级、事件化描述取向,推进至以“表演中的创作”为核心机制的活态口头传统领域。就实践价值而言,本研究构建的描述框架,可作为国家文化数字化战略下民俗文化资源入藏与关联的通用接口,为非物质文化遗产数字档案与国家文献资源体系的语义对接,提供可操作的中介模型。
文章来源:《文献与数据学报》2026年第2期。注释从略,详见原刊。
作者简介:
意娜,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理论室主任、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主讲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社会科学院非物质文化研究中心副主任;国家级人才入选者、中国社会科学院领军人才、哈佛大学燕京学社访问学者,中国少数民族文学学会副会长、中国中外文艺理论学会文化创意产业研究会副会长。主要从事文艺理论、文化研究。
谢鹤轩,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文学院 2024 级博士研究生。
图文编辑:冯可欣(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责任一校:郑佳丽(中国社会科学院大学)
责任二校:李鹤(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
责任三校:李斯颖(中国社会科学院民族文学研究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