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重写中华民族文学史”的研究历程至今已历七秩,成果繁多,但中国本土话语体系的缺失和少数民族文学的边缘地位,直接导致了中华民族文学史的重写陷入了不充分、不平衡的困境之中。当前中华民族文学研究逐步显示出系统化、理论化、科学化需求,这也促使当代学人开始思考重写中华民族文学史背后的文化现象与历史逻辑。在民族文学的范畴问题上,应明确中华民族文学史、民族和民族文学等常用概念中的偏差与谬误,通过文学内外部研究相结合的方式实现中华民族文学史的整合与梳理;在民族文学本位问题上,应当消除文学外延性研究对文学研究本身的挤压,通过文献的广泛整理来追寻文学中的普遍规律,通过本土化理论建构实现多元一体态势下的中华民族文学批评;在民族文学的一体性问题上,空间一体、文化一体和精神一体三者相辅相成,足可为重写中华民族文学史提供坚实的理论基础和现实意义。
关键词:重写中华民族文学史;范畴论;本位论;一体论
自20世纪50年代末起,中国文学史的变革风潮即以启动编纂少数民族文学史为肇始,而自80年代开始在“重写文学史”的理论层面上引发广泛探讨。“重写文学史”的提出,为中国文学研究开辟了新的叙事视角,揭示了重塑文学理论体系在其路径上的潜在可能。回顾文学史的演进轨迹,少数民族文学史的编纂工作已近七秩,而在过去的三十余年中,重塑本土文学话语体系的议题也在学界中被屡屡提及。然而时至今日,汉民族文学史研究与少数民族文学史研究之间的失衡,依然导致中国高校中的“中国文学史”是“汉族文学再加上一部分少数民族作家用汉语写出来的文学的历史”,显然不能全面展现中国文学多元共生的格局;面对本土化理论体系的缺席,“文化失语症”也是当代学人无法回避的严峻问题。可以说,中国文学史的书写与研究虽不断进展,但不足称其已跳脱既有之窠臼,甚至旧日痼疾仍亟待解决。在“民族文学”越发凸显其学科及理论价值的当下,如果意图构建一套符合当代中国文学史观的话语体系,当代学人就必须解决“重写文学史”中的主要矛盾,即中华民族文学体系的实在性同当下文学史研究的不充分、不平衡之间的矛盾。这一努力不仅关乎学术研究的深度与广度,更是推动中国本土文学话语体系向更加全面、包容、深刻方向发展的关键所在。
一、民族文学范畴论
20世纪80年代,陈思和等在“重写文学史”的新思潮中主张反对文学评论中的政治化评价标准,倡导以文学审美为中心展开文学评论。在这股文学思潮下,中国新文学的批评不仅注重批评家的主体认识,还试图从文学史不断“翻新”“反思”的过程中寻求当代文学的发展路径,这似乎在不断消解既有文学史的定论。这种颇具争议的文学史观也为当下“重写文学史”提供了一点思考:当我们要重写文学史时,我们对当下的文学史究竟产生了怎样的反思,而要重写的又是什么?无论是限定于地域、朝代、文体、题材等小的层面,还是力求文学全局观、总体观,任何既有的中国文学史都无法避免从历时性角度对中国文学展开考察,这也说明中国文学史的撰写是编者的当下历史观在文学评论中的映射。1980年中国社会科学院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所成立,各少数民族的族别文学史编纂工作继续推进,此为新中国民族文学研究的又一力举。其后90年代末期,张炯主编的《中华文学通史》问世,系统性地将汉族文学和少数民族文学置于同一文学史的研究范畴。可以肯定的是,以“多元一体”为核心、兼顾中华文学多源发展之历史事实的文学史观是重写文学史之可行、有效的途径。
因此,对当下中国文学史的反思,首先就要面对文学史的范畴问题,即一部完整的中国文学史,必然是一部“中华民族文学史”,其所筛选、剖析、批评并借以形成文论的,应是整个中华民族的文学创作;它不单要阐释“人的文化”,更是要从“文化的人”的角度展开探讨。那么这一部新的中国文学史,首先就意味着要从单一的汉文学批评视角脱离出来,转而将视野放大到当今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化现象之中,甚至要扎根于民族文学而超越民族文学;其次,这也意味着作为中华民族文学史上最为主体的一部分,汉文学不能脱离其在文学史中的主要地位,同时也应当展现其在多元一体的文化格局中同其他的文学体系融汇共生的文化现象。
其次,应明确民族文学中的“民族”包含国族、民族、族群三层含义。三者各有其独特的历史意义和价值,当下的研究不应产生概念的混淆和忽视。如百越、匈奴、鲜卑、突厥、柔然、女真、唐兀等古代民族,在漫长的演化历史中逐步融入了其他族群,进而成为各自民族共同体中独具特色的文化侧面;又如北朝末年,同为六镇集团所控制的西魏-北周政权与东魏-北齐政权,后者所达到的汉文学成就远超前者,然而双方却因不同的文化政策分别走向了汉化和鲜卑-西胡化的两个方向。如果只在民族和族群的层面上审视“中华民族自在而不自觉的时代”的文学现象,研究者将会被牢牢局限在较为狭窄的文化交流现象之中,难以从历史的宏观角度展开考察。
除此之外,当前民族文学研究的另一个范畴上的谬误,就是“民族文学”往往被等同于“少数民族文学”。依照惯常认识,汉民族文学研究被视为“主流”文学研究,而少数民族文学则自然而然地被“边缘”化,由此看来仿佛“民族文学”天然地同“主流文学”互不相容。此类错误认知不仅忽视了汉民族内部复杂的族群文化对文学的影响,也矮化了少数民族文学研究的意义与价值,甚至在某种程度上屏蔽了长久以来汉族对少数民族文学的批评与研究及其深广视野和学术价值,这并不利于一部统一的中华民族文学史的书写。
此外,民族文学的外部研究也是明确其研究范畴的必由之路。当前较为通行的少数民族文学研究思路,可以用梁庭望的一段论述总结:“凡少数民族用本民族语言文字、其他少数民族语言文字或汉语文创作的作品,不论其题材与主题如何,何种体裁,都属于少数民族文学的范畴。”依此推之,包含汉民族和少数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文学,根本在于其“中华民族”的属性。勒内·韦勒克(Rene Wellek)曾将“民族文学”(national literature)的概念与“比较文学”和“世界文学”(或“总体文学”)相并列,显然其所指也属于一种“民族-国家”意识下的国族文学范畴,对此他评论道:“提出‘比较文学’或者‘总体文学’或者单单是‘文学’的一个重要理由是因为自成一体的民族文学这个概念有明显的谬误。至少西方文学是一个统一的整体。……但是,由于后来民族主义的进一步发展,加上日趋专业化的影响,形成用日益狭隘的地方性观点来研究民族文学的倾向。”作为英美新批评派晚期的代表人物之一,韦勒克对民族文学观的认识是以文学的一元性而展开的,故认为从外部对文学这一有机统一的整体展开机械式划分,是阻碍文学批评及研究的桎梏。诚然,文学作为一种语言文字的艺术并没有物质的边界,同时近代民族主义思潮也在文艺批评的世界中实实在在地构建了意识形态的壁垒。然而,任何学者在研究中都不可能脱离文学的外延性关系而只对文学本身寻求解读。以三层含义为基础的民族文学,不仅在文学的外部对创作者的政治、文化身份做出了界定,还回答着民族文化的历时性发展问题。因此在重写中华民族文学史的过程中也应当注意:当代中华民族内部各族群的存在,是自古以来各民族“三交”的结果;古代的文学话语体系也极少有“民族文学”的定义,而更为通行的则是对族群、地理、华夷文化等概念的模糊、感性的认识。故而对古今民族文学的范畴也应当做出尽可能明确的定义与深刻的理解,否则会陷入研究对象的混乱。例如赵志辉曾提出过满族文学研究的四种体系:(1)八旗作者的全部作品;(2)八旗作者的全部的满文作品;(3)满族作家的满文书面文学与满语口头文学;(4)满族作家的带有民族性的、反映满族生活的文学作品。清代八旗制度造就了旗人这一特殊的社会群体,进而创造了一个事实上的八旗民族共同体;而在清王朝覆灭后,旗人及其后代群体在不同的历史阶段里反复出现了修改族属的潮流,这是考察古今满族文学的概念与范畴时不能绕开的人类学现象。于是当今广义上的清代满族文学几乎等同于八旗文学,而狭义的清代满族文学则在族群认定和语言文字等层面上都有严格限定,二者在文献来源、传播方式及文化背景上的巨大差异,可谓民族文学中的典型案例。这也从一个侧面证明,在民族文学研究中面对复杂的范畴定义问题时,应当全方位观览历史性视角,积极地从外部研究中展开辩证思考,追踪“民族”同“文学”双线演进中的历史逻辑,而不可轻易地将当下的“定论”简单地贯彻于文学史的书写之中。
二、民族文学本位论
文学本位意识是重写中华民族文学史的必要前提。前文所论及的复杂的范畴定义问题见证了百年来研究者们的无数争论,例如陶渊明归属溪族的论证、高欢的鲜卑化与汉化争议、白居易的龟兹王族后裔身份等,甚至当代著名藏族作家阿来也遇到了其作品“是不是藏族文学”的质疑。厘清此类问题纵然对中华民族文学史的构建有着独特的价值,但是在此不能将文学的外部研究置于决定性的位置上。辨析民族文学三层含义下的范畴关系,可以视为民族文学批评与前期研究的最基础的方法论;而这一方法论的根本目的,却是要在一个可能的边界中对民族文学文献展开“文学性”的考察。诚然,文学不仅是一种复杂的跨文化现象,也是一种同当时政治、经济以及作者个人心境紧密相连的艺术形式,其所反映的是各作家群体对世界的多层次认知。而文学批评与研究的关键,在于从外部世界同文学之间千丝万缕的联系之中展开文学本身的价值判断,只有民族文学研究回归“文学本位”视角,才是深入发掘其内外部价值,并形成一套中华民族文学史的最关键方法。
回归民族文学研究中的文学本位,就要将文学视为文学。在当下的民族文学研究中频繁地出现这样的一种现象:文学作品被视为一类阐释某种民族文化现象的材料,文学批评却退居其次,致使文学研究落入“有术无学”的陷阱。此类研究范式大行其道的内在原因,正是在于“民族文学”这一概念本身。越是强调民族层面上的划分,就越会将文学作品的一切审美体验和理论实践附会到族属问题上;同时,在“民族文学”已无限趋近于“少数民族文学”的背景下,民族文学研究同样面临着少数民族文学研究长久以来所面临的他者化、边缘化问题,进而导致文学本位意识在这一领域的薄弱。如何消除对民族文学的误读,并发挥其在重写文学史中的价值?在此我们仍需辩证性地将英美新批评派的观点与中华民族文学的现状相结合,从而为重写中华民族文学史提供理论上的支持:韦勒克批判性地推动了新批评派的理论建构,不仅继续发扬其以文学作品为中心的批评思路,还意图通过“透视主义”将文学批评置于文学史的广泛联系之中。在绝对主义和相对主义的争执下,文学史都无可避免地被解构为当代人的文学想象,而韦勒克所注意到的文学批评的历代累积过程,无疑将文学本位的思考扩大到了整个文学的发展历史中。如今要通过深入而广泛的文学研究展开中华民族文学史的书写,首先还需保持坚定的文学本位立场,力求阐明文学内部的发展历程并揭示文学审美背后的普遍规律。而贯彻这一立场的第一项重要工作,便是对中华民族的各类文学作品进行最大限度的搜集、整理、分析、研究,从感性的认知抽象为高度概括性的科学理论,以至形成完整的多元的中华民族文学体系,至此方可形成中国民族文学研究的指南和坐标。
近年来,国内多民族文学文献整理成果不断涌现:詹福瑞主编《八旗文献集成》三辑是囊括了清代八旗各类文献的皇皇巨著,为八旗文学与文化的整理做出了极为突出的贡献;西北民族大学数代学人历时二十余载所完成的《格萨尔文库》,收录了藏族、蒙古族、土族、裕固族等民族所传唱的格萨尔史诗,将少数民族语言文学同汉语对照文本相结合,是一部格萨尔文学、文献研究的划时代著作;西南民族大学徐希平主持的国家社科基金重大项目成果《古代西南少数民族汉语诗文集丛刊》,首次对白族、纳西族、彝族、羌族、土家族、回族、布依族、苗族、侗族等西南地区少数民族汉语文学文献进行了系统性整理;多洛肯《元代哈萨克诸部族汉语作品搜集整理研究》《清代少数民族文学家族诗集丛刊》《明代少数民族诗文创作总目提要(叙录)及其散存作品辑录》等一系列成果,为探究古代多民族文学交融的文化现象提供了丰富的参考资料和研究思路;韩丽霞《清代八旗文学选本汇编》对多部清代八旗诗词文总集、选集进行了整理和汇编,是八旗文学文献整理的一项重要成果。此外,包括口头文学在内的各类文学文献,也通过数字化方式为当代学人提供了便捷而严谨的参考来源,种种成果,不一而足。少数民族文学文献与汉文学文献整理的协同并进,为中华民族文学史的重写提供了坚实的文献基础。此类积极的学术态势为重写中华民族文学史提供了更为丰富的材料和更为多元的研究思路。在当下中国多民族文学研究中,文化生态、民族文化交融、活态传承、全观诗学等研究视域正得到越发频繁、深入的运用,大大强化了民族文学研究的理论意识和现实意义;文学家族、文学“三交”、文学场域、文学地理、跨文本和跨学科等研究议题,也随着多民族文学材料的深入挖掘,逐渐进入当代学人的视野。越来越多的民族文学现象浮出历史,正逐渐联结成构建中华民族文学史的巨大网络。
基于以上的研究趋势,可以判断:民族文学研究回归文学本位的物质基础在不断累积,理论运用的意识已较为成熟,批评实践和理论建构的需求在不断增强。在此情形下,构建一套适配中国本土文学语境的文艺理论体系,正是实现民族文学的文学本位研究的另一项重要工作。这样一套为中华民族文学史所服务的文学理论,应当在辩证地吸纳西方文艺理论现有成果的基础上,从中国本土文论这一富矿当中汲取营养。曹顺庆自20世纪90年代提出“文论失语症”起,围绕中国文论的话语权问题展开了充分的探讨。对于中国文论的文化阐释权失能的现象,他指出:“在西方的‘东方学研究’模式下,东方不同文化圈、不同地域文论的多元性与异质性被忽略和抹消,东方各文化圈、各地域在相互影响、交流过程中所具有的共通性审美规律无法被挖掘与呈现,东方文论的历史地位和理论价值在西方研究中无法被认可与彰显,西方只知《诗学》,而不晓《文心雕龙》与《舞论》。”面对这一困境,一些学者致力于寻求中西方文学理论的共通性,并由此彰显中国古典文论的价值。黄维棵在《文心雕龙:体系与应用》一书中,通过对《文心雕龙》篇目的充分阐释兼及其与西方文论思想的比较,呈现出中西文学理论互通的可能性;同时,这一研究也试图打造一套中国特色的文论体系,并应用于实际的文学批评之中。除了卷帙浩繁的汉语言文学理论,丰富的少数民族文学理论也展现出其独有的理论价值,例如:创作于魏晋时期的《彝族诗文论》和《彝语诗律论》两部彝族古代文论长诗,展现了千年之前的南方少数民族对诗学的认识,与之相似的还有帕拉纳在明朝时所著的《论傣族诗歌》以及源起古印度而实现本土化的藏族文论著作《诗镜》;从批评实践的角度出发而自觉形成一套文学审美理论的,如明代回族思想家李贽的《李卓吾批评本西游记》、清代宗室文人恒仁的《月山诗话》、清代蒙古族评论家哈斯宝的《新译红楼梦》等。可见,传统的中华民族文学批评及文学理论不仅真切地产生于具有本族群特色的文学实践之中,还来自不同族群间的文学互鉴互评互通。当前少数民族文学的边缘化处境直接导致了中华民族文学史研究的不充分和不平衡,除部分语言文字所造成的客观障碍外,普遍知识和地方知识的对立也为文学的批评和阐释造成了主观上的困境——这是一种傲慢的困境,是来自一元化文学批评视角及其背后的话语权之争的困境。刘大先认为:“仅仅发现(少数民族文学及其价值)还是不够的,在此基础上批评家应该有明确的理论意识,建立一套具有针对性的批评话语和理论体系,以便对那些具有自身特点的文学文本进行有效的阐释。”可见同西方文论相参照而成的文论体系只是一种理论思维的继承,而充分运用根植于中国多民族文艺创作的理论成果,才是为形态丰富的中华民族文学提供多元化批评角度,并发掘其多元一体格局中各类独特文化价值的可行途径。
三、民族文学一体论
正如前文所述,文学的一体性已非新论,而是在长久以来的文学实践和研究中不断证实的事实。在有关文学一体性的思考中,歌德和韦勒克等人都曾畅想过一部揭示全球文学发生与发展的“世界文学史”。韦勒克认为:“一部综合的文学史,一部超越民族(national)界限的文学史,必须重新书写……它要求扩大眼界,抑制乡土和地方感情,这是不容易做到的。”这样的书写困境在重写一部中华民族文学史的过程里也有体现,例如“中国文学”与“汉族文学”概念的辨析,译介的不完善和研究视野的狭隘所导致的阐释困难,等等。故而在当代中国语境下,多层次地讨论中华民族文学的一体性,是重写文学史的理论根基所在。
中华民族文学的一体性首先体现在空间一体性上。在清末民初梁启超提出“中华民族”概念并为政界、学界熟知和接受后,中华民族的国族认同才随着政权的重新统一而正式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坚定的意识形态。中华民族的认同,是千百年来中华民族自在而不自觉的必然发展途径,从其发展历程来看,“华夏”起源于黄河中下游的中原地区,随着民族融合的不断深入,这一兼具地理空间和民族认同的概念逐步扩大;从地理空间上看,古代中原政权向西域开辟生存空间、向南迁开拓江南沃土和参与西南地区改土归流等,实现了中华民族政治空间的扩大;文化交流层面上的紧密互动,如南北朝典章制度和骄散文风的交融互鉴,唐对渤海的汉诗影响,中原王朝与吐蕃等政权的文学翻译及宗教交流等历史事实,推动了中华民族文化空间的一体化;而北方游牧、渔猎民族政权在上千年逐鹿中原的过程中,从对抗、反对逐步转变为接纳、学习并发扬中原文化,最终成为中华民族的一分子,实现了中华民族认知空间的一体化。正是因为中华民族向心力在多维度空间中的不断强化,今天的中华民族文学史才有可能形成一张多民族、多形态的文学网络。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杨义曾提出“绘制中国文学的文化地图”,以实现中华民族文学史的重新建构,这一想法为中华民族文学的空间一体化问题提供了有益的研究思路和广阔的研究空间。他提出,文学地图的研究要“在文化中心动力的基础上,强化‘边缘的活力’”。“重绘文化地图”将多地域、多民族文学聚拢为中华文明内部平等的研究对象,兼容了中国复杂的文学体系,发掘出中华民族文学多元一体的时代价值,在广袤的地理空间中揭示文学的发展规律,足可为中国文学史的重写提供更为广远的视野和更为客观的思路。
中华民族文学的一体性也广泛呈现于文化一体性上。自觉而成的空间一体性为中华民族提供了极为广阔的文化舞台,也造就了中华文化多点起源、多元共存、多态发展的文化现象,其映射至文学领域,则呈现为中华民族文学艺术的多元色彩。但正如地理空间的不可分割,文学及其背后的文化也具备紧密的一体性。故而自20世纪80年代以来,部分脱离阶级叙事、革命叙事而转向地方主义、狭隘民族主义的文学创作及批评,本质上是另一种脱离文学自身发展规律、忽视文化一体性的谬误,而消除这一狭隘视角,正是韦勒克所说的“不容易做到”的事。纵观中华民族文学的发生与传播,可证明文化一体性的实例颇多,例如广泛流传于中国南方各民族及亚洲多国之间的盘瓠传说、伏羲女娲形象在南方少数民族创世神话中的传播现象、楚辞体从地方文学到主流文坛的变迁、北朝公文创制中的先秦文学语典来源、“三大史诗”在多民族文学生态下的流传与变异、元代蒙古和色目文人群体的汉语诗文创作现象、乾隆《五体清文鉴》的编纂,以及各体汉诗在东亚儒家文化圈的兴盛与演变—显然,跨地域、跨民族的文学交流与传播现象并不罕见,且在整体上不断趋向于多元一体的发展态势。为应对相关研究的不足,21世纪以来,梁庭望借助前代诸多学者的“文化区”划分思维,提出“中华文化板块结构”,将中华文化划分为中原旱地农业文化圈、北方森林草原狩猎游牧文化圈、西南高原农牧文化圈和江南稻作文化圈,其下再划分出11个次级文化区,各个文化圈和文化区都有相互重合的部分,有大致可辨而不明晰的边界。此类重合部分,不妨称为“文化过渡区”。综览中华民族文学交往历史,文化过渡区的存在使得各个文化圈/区紧密地合为一体,如河西走廊对中原与西域的连接,河套地区对游牧和农耕文化的连接,河湟地区对青藏文化区和黄河下游文化区的连接等。而国家权力的驱动、郡县体制下的边疆治理和文人羁旅流寓现象,则会超越空间维度的文化过渡区,而更直接地催生出一批跨越多个文化圈/区的文学现象,如各地出土简牍中的文献传播与变异、盛唐边塞诗派的产生、明代杨慎对云南少数民族汉文学创作的巨大贡献和清代驻防八旗文学的创作等。这些文学现象突破了四大文化圈既有的划分方式和传播路径,有力地彰显了中华民族文化一体性在文学上的表征,体现了中华文化一体性跨越时间和空间维度的强大力量。
中华民族文学的一体性还深刻地体现在精神一体性上。文学精神不仅代表着创作者个人,在后世的文学接受和演变的过程中更是会上升为一个团体、一个民族的精神谱系;其反映在文学史上,既可以被归为一种指导文学创作的外部因素,又可以视作作家群体主动选择的思想倾向。在中华民族文学发展的历史上最受推崇的文学精神,首推中华文明道德价值。中国古代文学家对“诗言志”“诗者志之所之也”“文以载道”等概念的丰富阐释,证明文学的教化功用在中华民族文学史上的重要分量。北周宗室宇文逍曾提道:“所以《周南》《召南》之篇,为风人之首;《小雅》《大雅》之作,实王政之由。复有《阳春》《白雪》之唱,郢中之曲弥高;《秋风》《黄竹》之词,伊上之才尤盛。遂能弘孝敬,叙人伦,移风俗,化天下。”除了古代官方意识形态,民间文学也为弘扬社会伦理道德做出了贡献。以弘扬佛教文化、阐释佛教教义为目的的变文,不仅有着多元文化色彩,还出现本土化的现象:思想上融合了儒、道哲学,题材上兼具释经和民间传说;其所派衍或影响的唐传奇、戏曲和宝卷,虽淡化了佛教教义,却继承了对社会伦理道德的宣扬。另一个较为典型的案例来自云南少数民族文学。清代袁文揆《滇南文略》和赵藩、秦光玉《滇文丛录》辑录了大量少数民族作家所作的“节妇”“烈妇”“孝妇”“忠贞”题材的传记、墓表和贺文。其中相当一部分女主角来自仕宦之家或书香门第,或天生异象,或聪颖过人,但最终被歌颂的往往是传统价值观中女性对家庭的劳动力价值,是女性为婚约、孝道、子女奉献青春与生命的精神价值。在今天的道德观念来看,这是对女性自我意识和生命权的压制与无视,但在彼时的观念之中,她们却是一批道德表率、精神楷模。此类书写直承中原文化的宋明理学道德观,同当时较为保守的社会风气不无关系。但这也从一个侧面体现出,文化的交流并不只显示为文学文本形态上的模拟,而是会深刻影响整个文人群体的价值判断,形成一套指导创作的系统性理念。第二,对人类美好品质的普遍追求是中华民族文学的精神共识。正所谓“东海西海,心理攸同”,即便来自不同的文化圈,反映于文学作品中的人性光辉仍往往有着深入灵魂的共鸣。阿凡提、 济公、 阿古顿巴、尼山萨满等民间文学形象,都显示出助人为乐、机智诙谐的正派形象,同时也都是敢于智斗权力、挑战不公的精神化影。民间文学形象及其精神的趋同性,意味着多元一体的中华民族文学有着极为相似的文化土壤,人民对美好社会秩序有着极为相似的渴望。而占据了书面文学绝对话语权的文士群体,同样也在人生哲学和个人价值的角度上展现了精神的同一。在老庄哲学的影响下,高塞、岳端、文昭等清初宗室作家都在诗歌中表达隐逸出世的精神,追寻内心的平静和精神的超脱;面对国破家亡的局面,土家族诗人冉奇镳作诗曰:“停戈一枕鸡声里,梦觉依稀拜二京。”此类蕴藏丰富感情张力、发扬美好品质的文学作品,正是在空间和文化一体性的基础上融汇而成的,以至形成了多民族文人共同推崇的精神谱系,并由此构建了中华民族文学史中各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
结语
重写中华民族文学史应以中国整体性文学为中心,这一观念无可争议,但这一变革性的研究势必需要经历严谨的文献整理、文学批评、理论分析和价值定位,方可从量变走向质变。《孟子》曰:“故说诗者,不以文害辞,不以辞害志,以意逆志,是为得之。”又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是尚友也。”随着研究视域的不断扩大、理论意识的不断提高、稀见材料的不断补充、译介工作的不断深入,我们有理由相信未来的研究将会形成一套科学、客观、理性的理论体系,并由此出发,在广博的外部中研究贯彻知人论世之精神,在专精的内部研究中阐明民族文学文本、手法和精神的内在联系,最终揭示中华民族文学史的规律。或许在这一过程中,摒弃生搬硬套的文学理论、消除价值定位中的主观臆断、重新发掘文学一体化的时代价值,都将会经历漫长而艰辛的研究历程,但也唯有此道可以用真正适配本土的话语体系重写中华民族文学史,成为真正的“尚友”。
(文章来源:《中外文化与文论》2025年第62辑。)
作者简介
多洛肯,国内古代民族文学与文献研究专家,担任甘肃省人文社科重点研究基地“中华优秀传统文化传承发展研究中心”主任,甘肃省一流学科“中国语言文学”学科带头人,一级学科博士点“中国语言文学”负责人,国家一流本科建设专业“汉语言文学”专业负责人;荣获国家民委突出贡献专家、甘肃省优秀专家、甘肃省2023年度优秀研究生导师等称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