覃德清:中国文学地图整体景观与中华民族文学史观的建构|论文 发布日期:2018-06-28   作者:覃德清:   点击数:1235   文章来源:民族文学学会

  覃德清:中国文学地图整体景观与中华民族文学史观的建构|论文



一、引论

完整的中国文学地图理应包含960万平方公里国土上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所创作并传承的各种文学形态的整体。长期被忽略的少数民族作家文学和民间文学有足够的资质为中华民族文学增添亮丽的风景线,需要借鉴民族史、文化史、文体演化史的研究成果,构建中华民族文学史的编写体例。

文学是人类文明进程中各区域族群普遍能够创造并传承的具有审美意味的语言艺术形态,人类历史上的各个族群的社会发展模式不同,但都有各自的娱乐习俗以及获得心灵愉悦的独特方式。充满诗性智慧的民间文艺传人,通过讲述神奇的故事,演唱优美的民歌,表演多姿多彩的民间戏剧,构筑美的图画,营建美的场域,烘托美的境界,将艺术感染力作用于人的视觉和听觉,常令人们激情荡溱,心旷神怡。正是这种与民众社会生活融为一体的生生不息的活态文学,成为人类审美实践取之不尽的文化源泉。

但是,中国少数民族原生态文学很难进入中国文学史家的视野。中国“正统”文学研究的历史惯性,将中国文学地图疆域的重心局限在中原地区和汉族地区,局限在精英阶层的书面创作,排斥占国土面积60%以上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文学成就,忽略了浩如烟海的民间文艺作品。如果将冠名为“中国文学史”之类的著作所论及的作家作品的分布区域,在中国地图上一一标明,中国文学地图的残缺不全一目了然。作家文学以文字作为审美载体,但是,文字不是文学创作和审美体验的必不可少的要素。在人类没有发明文字之前,各民族先民就已经开始利用语言表达思想感情,在口头讲述或者引吭高歌中,实现文艺的审美价值。在人类数万年的历史发展长河中,文字的发明是近几千年来比较晚近的事情,芸芸众生中,也只有少数人能够掌握文字从事文学创作,只有少部分识字的人能够阅读书面文学作品,还有大量民众借助口头文学来感受文学艺术的魅力。中国完整的文学地图的描绘和呈现,需要消解汉族中心论和文人书面文学至上的文化歧见,更需要宏观审视960万平方公里上各区域族群的杰出文学成就。值得庆幸的是,国务院公布的首批518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其中有相当部分属于民族民间文学杰作,这就以国家的名义,确认了各民族民间文学历史地位和文化价值,为建构完整的中国文学地图景观提供了无可争议的事实依据,中国边疆地区的文学艺术成就可以名正言顺地进入中国文化的版图。

二、中华民族文学衍生空间的宏观扫描

中华民族文学是由汉族和少数民族的作家文学以及民间文学构成的统一体,中国各区域只要是有族群聚居的地方,就有民间文艺的流传。汉族聚居的秦陇文化区、中原文化区、齐鲁文化区、东北文化区、巴蜀文化区、荆楚文化区、吴越文化区、岭南文化区、闽台文化区,都有自成一体的地方文学序列,少数民族聚居的北方草原文化区、青藏高原文化区、藏彝民族走廊、南岭民族走廊等区域,都遍布着丰厚的民间文学艺术资源,只有将上述各区域有代表性的文学创作成就纳入中华民族文学的视野之中,才能展示中华民族文艺的整体景观。

在长城以北,自大、小兴安岭,横跨蒙古草原,西抵天山南北的辽阔区域,是我国的北方草原游牧文化区,这里的自然生态构成以高山林木和高原草地为主,历史上的女真、匈奴、鲜卑、柔然、突厥等民族生息于此,现在则是满族、蒙古族、维吾尔族、柯尔克孜族、回族等民族的栖居地。这里各民族交流频繁,多元文化汇聚,也是中外文化交流的桥梁。在第一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中,民间文学类有吉林省的满族说部、辽宁省的古渔雁民间故事、喀左东蒙民间故事、谭振山民间故事,还有中国少数民族三大史诗中的《玛纳斯》《江格尔》名列其中。属于音乐类的蒙古族长调民歌、蒙古族呼麦、蒙古族马头琴音乐、裕固族民歌、花儿、蒙古族四胡音乐、辽宁鼓乐、新疆维吾尔木卡姆艺术等等,都是这一文化区域民族民间文艺的精华。

黄河流域的秦陇文化区、中原文化区和齐鲁文化区,自秦至北宋,历代都城一直分布在该文化区内,成为中华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的中心。这里文物昌盛、民风淳厚,文化发达,是举世闻名的文明发源地,也是多民族文学的“富矿区”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孟姜女传说、董永传说、河间歌诗、左权开花调、河曲民歌、陕西紫阳民歌、聊斋俚曲、秦腔、河北梆子、皮影戏、目连戏等,在这里流传久远。

长江流域物产富饶,地灵人杰,孕育了上游的巴蜀文化、中游的荆楚文化和下游的吴越文化。巴蜀地区群山连锦,山地幽深,有利于原生态古俗的保存。荆楚文化既有温柔的诗篇,也有强大的武力,显得瑰丽多姿、气魄恢宏、博大劲健。楚地崇巫、尚东、尊凤、尚赤,楚人的先民以凤为图腾,凤在楚人当中被当作至真、至美、至善的象征。楚文化区中出土了大量的文物,上有雍容华贵的凤鸟形象,反映了楚人对凤的无比尊重。在楚国这片文化沃土中,衍生出瑰丽壮阔、意蕴深长的《黑暗传》等民间文学精品。长江流域影响深远的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主要有:梁祝传说、白蛇传传说、伍家沟民间故事、下堡坪民间故事、走马镇民间故事、吴歌、巢湖民歌、兴山民歌、桑植民歌、川江号子、川北薅草锣鼓、江南丝竹、武当山宫观道乐等。

珠江流域与闽台文化区温暖的气候、丰沛的雨量、肥沃的土地造就了丰富多彩的土著文化,由于远离战乱频仍的中原地区,成为中原民族逃避战乱的退避之地和保存古代原生态文化的温床,因而是越族土著文化、中原文化汇萃之所。华南地区是多民族聚居之地,先秦时期,百越族系中的西瓯和骆越两大部族生活在这里,此后,乌浒、俚、僚、僮等族群相继崛起,演化成现代的壮侗语族诸民族。华南民间文化绚丽多姿,别具风采,当地人擅长歌舞,以歌会友、以歌代言,婚丧聚嫁都要唱歌,且习已成俗。列入首批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名录的布洛陀传说、刘三姐歌谣、侗族大歌、那坡壮族民歌、桂剧、彩调、采茶戏、壮剧、壮族织锦技艺、侗族木结构建筑营造技艺、瑶族盘王节、壮族蚂蚝节、仫佬族依饭节、壮族歌圩、苗族系列坡会群、壮族铜鼓习俗、瑶族服饰等民间文化精品,历史渊源久远,早已扬名海内外,成为南方民族乃至中国少数民族文化的象征,尤其是侗族大歌已经进入世界非物质文化遗产的申报程序,在国内外影响深远。

云贵高原和青藏高原境内山脉纵横、河流湍急。这里自旧石器时代开始,便有古人类居住,也是中华文化的发源地之一。作为中华文化的大后方,我国西南高原地区是民族构成最为复杂、原生态文化得到较为完好保存的地方。云南现有20多个少数民族,是我国少数民族最多的省份,被誉为“尚未崩溃的神话王国”。

青藏地区的民族文化自成体系而异态纷呈,弥漫着神奇迷离的宗教文化气息,基于藏民族卓越聪明才智基础之上的民间绘画、歌舞、音乐、民间文学等民间文化,为中华文化增添了奇光异彩。藏、珞巴、门巴等族民间流传着丰富多彩的神话和民间歌谣、传说和故事,其中尤以藏族的英雄史诗《格萨尔王传》最为著名。《格萨尔王传》长达百万行,是世界上篇幅最长的史诗,在世界文学史上首屈一指,全史诗内容广博、规模宏大、气势磅礴,达到了史诗发展史上高不可及的成就。《格萨尔王传》描述了格萨尔降生岭国,南征北战,降伏妖魔,为民除害,保卫家国的神奇故事,生动地反映了藏族人民的古代生活面貌与部落间频繁征战的历史,被誉为体现藏族古代历史和理想愿望的百科全书式的杰作。

汉族地区的民间文艺创作无疑是中国民间文化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如果忽略占国土面积60%以上的少数民族地区的民间文学传统,将使中国民间文化地图失去难以计数的灿烂图景。少数民族民间文学有足够的经典作品和原生态的审美实践作为支撑,为中国文化大观园增加亮丽的文化风景线。古人云“礼失而求诸野”,当精英文化和文人创作曰趋僵化的时候,往往有赖于充满活力的边缘文化为之注入新的生机,从而在文化汇融和重构中,焕发出新的生命活力。

三、少数民族民间文学对构建中华多民族文学完整文学景观的意义

中国各民族民间文学负载着民间审美文化的历史积淀。各民族自成一体的远古文化根脉,历经沧桑,经久不变,生生不息,流灌于各民族文化的历史发展过程之中。绵延上千年的西北地区的“花儿会”,还有壮族、苗族、瑶族等南方民族的歌墟、歌坡、歌会、歌节,孕育了中国各民族的审美思维和诗性精神,造就了基于中国文化沃土的情感宣泄渠道和审美表达机制。

民间文艺具有悠久历史积淀和全民参与传承的特点,意味着形形色色的审美范畴都广泛存在于民间文艺作品中,其间既有震撼人心的雄奇壮丽的崇高之美,也到处充溢着秀丽、温婉的阴柔之美。若有机会倾听藏族的《格萨尔》、蒙古族的《江格尔》、柯尔克孜族《玛纳斯》三大史诗的演唱,一种气势磅礴的审美体验就会激荡人的心境,而亲临少数民族的歌墟、歌节和歌会,在辽阔的山野和田园中,在静谧的月光下,聆听民间野曲长声绕天,回旋往复,远播数里,就会陶醉在优美的审美境界中,领略到民间文艺的无穷艺术魅力,进而相信民间歌手出类拔萃的歌唱才华和审美创造天赋决不亚于文人作家的创作水平。

以民族起源、民族战争以及其他重要历史事件为题材的史诗和长诗,通常围绕特定的英雄群体展开故事情节,塑造英雄人物顶天立地的形象,他们不畏强暴,不怕艰难险阻,依凭神奇的力量,征战四方。他们惊心动魄的壮举、雄浑高昂的气势、百折不挠的斗志,令人肃然起敬。

民间文艺与文人作家的文学创作相对举,两者的创作机制和衍生空间迥然不同,相应地具有不同的审美特征。民间文学是人类审美文化的根基,如果说民间文学是一片汪洋大海,而精英阶层的文学是大海上溅起的几朵浪花;假如把文人作家作品比作是公园中苗圃里的花草,而以口传心授为主要创作模式的民间文学则是辽阔原野中一望无际的山花、草原和森林;文人作家作品的审美效应如同是人工提炼的香水散发出扑鼻而来的阵阵浓香,而民间文学作品的审美特质则好比是原生态的奇花异草沁出带有泥土气息的悠远而悦人心志的清香。

民间文艺作为原生态民族文化的一部分,包含着人与自然之间、人与神之间的神秘互渗。人们无意识地按照自身的特点,创造了神,又相信是神创造了世界,并主宰着人类的命运。各族先民的原生性思维具有原始性、前逻辑性的特点,但所思考的却是天地人之间的宏大叙事,是关于天地形成、人类起源、万物来源之类的重大问题,并做出虽然幼稚、直观,却充溢神奇与幻想色彩的解释。在文学的典型形象方面,是以神为主体,或以人神合一的角色占据核心的地位。创世神和始祖神形象,具有鲜明的初民文化的特征,外貌上都是非现实性的,非同常人的,其内心世界却是先民们思想愿望的反映,他们与天地同生,精通百事,能解百难,全心为人类造福。实际上是人把自己的理想与愿望托附于神,期望借助神的力量,以幻想的方式,实现自己的理想与愿望,得到某种心灵上的安慰与寄托。

民间文学的精髓,在于率性而作,人的感情真实流露,不加掩饰,艺术风格淳厚朴实,真切清新,有如“天籁之音”,弥散着朴拙而动人的艺术魅力。民间文艺常常是俗中见雅,幽默风趣,灵活多变,抒情缠绵悱恻,动人心魂,民间歌手娴熟而巧妙地运用赋、比、兴、重叠、双关等手法,即兴编歌,情感质朴而诚挚,既可委婉含蓄而韵致绵长,亦可大胆张扬而淋漓尽致,令人如痴如醉,回味无穷。歌手们在对歌当中,取象引喻切情、切理、切事,富有想像力而生动有趣,表现出敏捷的思维和渊博的知识,深刻情理蕴涵在形象化的字句之中。

南方少数民族的在歌圩会期开始之时,男女歌手从四面八方汇集到约定俗成的歌圩场上,试探对方,寻找对手,先唱初会歌、相识歌,再唱问情歌、赞

美歌,还要唱逗情歌和连情歌,若是高手相逢,常常是触景生情,见物生歌,信手拈来,随心所欲,想唱什么就唱什么,无拘无束,不受外在的框框和套套的束缚,唱得难分难舍,兴味盎然,不知不觉中已经太阳西沉,夜幕降临,歌手们意犹未尽,只有借着月光,继续对唱,人在夜色朦胧中,惟闻歌声时起时落,高低起伏,婉转悠扬,时而高亢激越,响彻夜空,时而低沉阴柔,沁人心扉,静夜月明中的这种审美意境,可为展示原生态的中国文学增添一道亮丽的风景线。这是文明世界遥远的不可复生的历史记忆。

少数民族文学不仅在创作领域成就斐然,而且在文艺理论方面也有独到的思考。写于1615年的《论傣族诗歌》认为,诗歌产生于人在天地间的活动,人类在森林中采集果实,受伤时就发出呻吟、哀鸣和哭声,采集到很多果实,吃得饱,就兴高采烈,不停地笑啊跳啊。“天长日久,这种悲哀和欢乐的情调,自然地成了人们的口头流传语,逐步演变成了歌。”[1]

傣族诗歌的主格调是清脆悠扬,细柔缠绵,婉转动听,其韵律和情调,高低起伏,像潺潺流水,像波浪起伏,是因为“滴水成歌调”。傣族传说认为,泉水从弯曲坎坷的高处淌下来,发出清脆、柔和而婉转的声音,这声音在幽静的山林间淙淙作响,一下激昂,一下深沉,由远而近,时高时低,像是在拨弄琴弦,又像是轻微而又甜蜜的呻吟。……天长日久,山泉的声音被姑娘接受了下来,变成她自己的歌调了。从此姑娘就用流水般优美动听的曲调,到处去唱给乡亲们听,被人们一代代接受下来,变成了今天的傣族调子。[2]这是对民间文学作为一种“天籁之音”的怡切的诠释,揭示了民间文学审美风格与自然美的天然联系。

少数民族对于文学的审美功能的认识也有独到的理解,壮侗民族认为,歌咏文化能够愉悦身心,滋养心灵,创造一种身心健康的生活。侗族有谚语云“饭养身,歌养心”。“饭”滋养着人的身体,让物质生命得以存在;而“歌”滋养着人的心灵,让人的精神世界变得充实。“歌”和“饭”一样,在人的生命中都是不可缺少的,人不但要活着,更要有精神的追求,才能成就完整、和谐的人生。许多少数民族的物质生活并不富裕,但是,人们在歌声中劳作,在歌声中交流,在歌声中抒发内心的情感,因而心胸开阔,性情温和,淳朴真诚,开朗乐观,远离忧郁和烦恼,让人过得很开心,达到人与自然、人与人、人的内心的和谐。

民间文艺的传习,常常有意识或无意识地提高人们的审美感知水平,熏沐人们的审美趣味。民间文艺作品善于运用比兴的手法,把美丽的自然景物或日常事物拟人化,寓情于景、融情于物,用和谐的韵律、节奏,通过凝练的语言表述真挚的情感、生活的哲理,将自然美、人情美、社会美融为一体,造就了充满诗情画意的氛围,带着这种温柔敦厚的诗性思维看待事物,人们会多一些和蔼温良之灵气。

人的审美情感的高级状态,是切实沉醉于崇高感和神圣感的体验之中,使审美体验从“悦耳悦目”的层次上升到“悦心悦意”、“悦神悦志”的境界。各地区民间流传着许多瑰丽神奇的神话、优美动听的歌谣、神奇迷离的故事、脍炙人口的传说、宏篇巨制的史诗、异彩纷呈的长诗、美妙动听的音乐和凝结着民族智慧的谚语和格言,这些艺术给人们的生活带来了无穷的乐趣。

四、中华民族文学史观的建构与多民族文学史的编撰

中华民族是由56个民族构成的民族共同体,少数民族文学的演进发展深受汉族文学的影响,各少数民族文学是中华民族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因此,必须在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理论的构架中,建构中华民族的文学史观。这就要求体现“一体”与“多元”的辩证统-,既要持守中华民族彼此水乳交融的“整体观”,又要体现各民族社会历史文化的独立起源和文学形态的独特演进机制。

文学位处民族文化的核心层面,深深植根于本民族文化的沃土,是民族深层思想意识的集中体现,是民族情感体验和宣泄的重要载体。全球一体化时代民族文化的鲜明个性逐步泯灭,民族文化的独特性弥足珍贵。需要以宏阔的多元文化视野展示民族文化的独特性,以鲜明的民族个性自立于世界民族之林。

包括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的文学史著作的编撰是一个非常繁复而艰巨的系统工程,仅是作品的分期断代和发展脉络的构拟,就需煞费苦心。传统王朝的更替史,仅仅可以作为多民族文学史的线索之一,有些少数民族文学作品并不属于某个朝代,要么横跨几个朝代,要么朝代特征不鲜明,很难在某一个朝代的社会历史背景下给予论述。而用。远古”、“中古”、“近古”的划分方法过于粗疏,没有民族特色。

2007年出版的《壮族文学发展史》[3]以中华民族多元-体理论作为文学史观的核心指导思想,参照壮族“社会历史”、“民族历史”、“文化历史”和“文体历史”四条线索,阐明文学发展同这些因素的相互关系,将这四条线索分设两章四节,置于各编之首,以统率全编,构建了与中国社会文化变迁历程相适应同时又具有鲜明壮族特色的文学史体例。此书试图借鉴民族学、历史学、文化人类学、民俗学、美学等有关学科的理论,以民族史、文化史、审美史、文体风格演进史观照壮族文学发展的历史,全面审视和阐述从远古至20世纪末数千年壮族文学发生和演进的历程,展示壮族悠久的历史和灿烂的文化,突出汉族社会文化和壮族文学在相互交融中发展的特点。

《壮族文学发展史》的历史分期和编名称谓也体现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的文学史观,从总体脉络上,首先按照中国历史从远古时代,历经秦汉、唐宋、元明清,到近代、现代和当代的普同性的历史线索,确立壮族文学发展史的宏阔背景。其次,以具有鲜明壮族特色的壮族历史上不同时期的称谓作为各编的编名,突出壮族文学的个性,使共性寓于个性之中,从“多元一体”中显示其独特的“一元”在中国社会历史文化和文学演化发展的总体背景的观照下,将中国历史、壮民族文化和文学交融成一个有机整体,既融入中国文学的总体构架,又清晰地显示出壮族社会、壮民族群体、壮族文化和壮族文学的发展脉络,建构了一种浑然一

体而以壮族文学为核心的文学史编撰体例。

口头创作和书面写作是人类历史上两种最主要的文学创作和传承方式,也是各民族文学得以代代相传的重要载体。口头创作作用于听觉,书面创作作用于视觉。口头心智和书写手段以各自不同的方式,交织成文学历史的画卷。两者之间有各自的表述机制,不见得存在人类心智的大分野,并不意味着口头创作缺乏逻辑思维,而惟有书写才是通向理性逻辑的唯一途径。壮族文学以口头创作为主线,也用古壮字记录文学作品,两者相辅相成,和谐统一,共同成为壮族文学创作的两种手段和载体。

在各民族社会历史的早期,人们的审美意识还处在潜隐的阶段,那时并没有作为审美对象的严格意义上的文学出现,当时为数不多的神话、古歌谣、咒语等文体,大多附属于宗教活动和生产劳动之中,其传承的目的,不是为了使人们获得审美愉悦,而是为了娱神或者协调动作,具有明显的实用功利目的。文体的存在形态也模糊不清,往往与宗教经典融为一体,文学作品也是宗教经文的组成部分,在叙述风格上,呈现扑朔迷离、人神互渗的特点。

随着社会的发展,生产力水平的提高,人的审美意识向更高的层次转化,促进了文体的分化和新的文体的诞生。固有的文体从宗教与民俗文化的统一体中分化出来,以独立的存在形态逐步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人们的审美意识逐步实现从快感到美感、从简单到复杂、从粗疏到细密的飞跃。在这种美

学文化基础上,大量的严格意义上的文学作品成为人们的审美对象,民间故事,民间长诗、寓言笑话以及文人文学中的诗歌、小说、散文、戏剧、影视文学等构成了各民族文学文体结构的新格局。

五、结论

直至21世纪,中国还有一些民族依然生活在经济并不发达并且没有自己民族文字的社会中,但这并不妨碍他们从事文学创作的活动。他们运用独特的语言表达自己的审美经验,创作出民间文学的艺术精品,以民间口传文学为依托,建立起独特的审美体验模式和实现精神愉悦的路径。完整的中国文学地图景观必然包含汉族和55个少数民族的各种文学形态。长期被忽略的少数民族作家文学和民间文学有足够的资质为中华民族文学增添亮丽的风景线。各区域各族群审美文化的多元交融,可为丰富人们的情感体验和精神生活,提供多样化的选择机会。

中华民族文学的多样性,既是人类文明的共同遗产,也是满足人类复杂多样的审美需求的文化基础。如果文学的多样性被破坏,将直接导致文化生态的失衡,正如地球需要保护多种生物物种、多种基因才能达到生态平衡一样,人类社会的正常发展也要依赖多种文化、多种智慧的渗透。我们热衷于对无形文化“遗产”的保护,正是因为在这些遗产中,保留着中华民族最原始、最纯粹的精神“基因”,是民族文化之魂,它对本民族的延续,对整个世界文化的和谐共生和持续活力,具有弥足珍贵的价值。

中国各区域族群的文学创作构成了一个充满人性活力、有着独特文学思维的传统,这种传统是维系区域族群丰富多彩的精神生活的生命线,是民族文化发展的源泉。中国各民族文学及其各种文体的自身演化,经历了产生、发展、繁荣、变异、衰微、消亡等不同的存在形态和发展阶段,深受文学发展的生死律、兴衰律、承变律的潜在或显在的制约。各民族文学在历史早期,与其他文化形态相交织,文学体裁呈现混沌状态,具有模糊性、随机性和宽泛性的特点。“随着社会的需要和实践的总结,人们不断地相互仿效、借鉴,在纷繁的文章现象背后,形成了一种相对稳定的格局,这种格局逐步定型化,显形化,并被不断地加以完善,这就渐渐形成某种稳定的自成格局的模式性形式。”[4]某种文体的生成,是社会发展和人的主体意识确立后的逻辑结果,也同社会生活的需要,审美的需要密切相关,因而需要借鉴民族史、文化史、文体演化史的研究成果,才能有效梳理中华民族文学的演变历程,构建涵盖56个民族文学整体的文学史编写体例。

(原文载于《民族文学研究》2009年第1期)

注释:

[1]祜巴勐:《论傣族诗歌》,岩温扁译,中国民间文艺出版社,1981年,第22页。

[2]同上,第26页。

[3]周作秋、黄绍清、欧阳若修、覃德清:《壮族文学发展史》,广西人民出版社,2007年。

[4]沈国芳:《文体发展三律论》,《南京师范大学学报》1994年第4期。

作者简介



覃德清,广西师范大学文学院教授,博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