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与评价体系|论文 发布日期:2021-10-18   作者:李晓峰   点击数:1391   文章来源:民族文学学会  

   摘要:宣传民族政策、讴歌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是少数民族文学的主要社会功能之一,也是少数民族文学评价体系中的一个主要维度。不同历史时期经济社会发展和民族工作主题,使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更加具体,少数民族文学的评价体系也由此出现转型。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对新时代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是国家与少数民族文学的双向主动选择。这一中国特色的文学现象只有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特定语境中才得以解释。

 
  关键词: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评价体系;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
 
  讨论当代中国多民族文学共同体中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与评价体系,不能离开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客观历史,不能离开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选择,不能离开不同历史时期世界政治格局(包括地缘政治)的动荡重组对中国全方位的深刻影响和挑战,不能离开中国当代人文与社会科学学术思潮的整体走向。这些因素都直接或间接地影响了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以及评价体系的价值取向,其中,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治理理念和民族政策影响最大。考察少数民族文学在中国多民族文学共同体中的地位、功能及其评价体系,一方面可以从一个侧面展示当代中国多民族文学共同体的成长史,另一方面也可以展示中国民族文学理论批评的本土化特征、价值和意义。
 
  01
 
  众所周知,中国共产党一直重视文艺的社会功能。中国共产党早期的领导人李大钊、陈独秀、瞿秋白等对文艺与革命的关系都有论述。“五四”时期,陈独秀在《文学革命论》中直言:“今欲革新政治,势不得不革新盘踞于运用此政治者精神界之文学”,从而使文学与政治革命和新文化运动相呼应。李大钊在《俄罗斯文学与革命》中将俄罗斯文学视为革命的先声,强调了文学在俄罗斯革命中的作用。此外,沈泽民、邓中夏、瞿秋白等人也发表大量倡导重视革命文学在无产阶级革命中的作用的文章。这些思想都对中国共产党的文艺思想产生了重要影响。1928年中国共产党第六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宣传工作的目前任务》中,明确将文艺纳入宣传的范畴,要求中共党员要参加各种文艺活动,宣传马克思主义。1929年《中国共产党红军第四军第九次代表大会决议案》中指出:“红军宣传工作的任务,就是扩大政治影响争取广大群众。由这个宣传任务之实现,才可以达到组织群众,武装群众,建立政权,消灭反动势力,促进革命高潮等红军的总任务。所以红军的宣传工作,是红军第一个重大工作。若忽视了这个工作,就是放弃了红军的主要任务,就等于帮助统治阶级削弱红军的势力。”在分析存在的问题时,特别指出了“革命歌谣简直没有”的问题,从而促进了红色文艺的发展。在革命根据地,苏维埃剧团、工农剧社等文艺社团成为宣传革命思想、发动群众、鼓舞士气的重要阵地。正如有学者总结的那样:“党的早期文艺制度建设是以宣传为主要功能的,从最初的社会革命到如今的阶级革命,这一中心任务始终没有改变。”延安时期,中国共产党文艺理论的系统化和革命文艺实践全面展开,更加明确地将文艺定位于革命机器的一个组成部分,将其视为“齿轮”“螺丝钉”,认为文艺是团结人民、教育人民、打击敌人、消灭敌人的有力武器,要求文艺要服从党在一定时期所规定的革命任务,帮助人民同心同德地和敌人作斗争,从而建立了文艺从属于政治,政治标准第一,艺术标准第二,政治标准与艺术标准相统一的评价体系。新中国成立后,党进一步加强了对文艺工作的领导,文学的社会功能进一步强化。同时,基于不同于其他多民族国家的治国理念,各民族在多民族国家主体地位的法律规定投射到少数民族文学,便形成了“我国的文艺事业也是各民族的共同事业。各民族的文学艺术都处于平等的地位,同是社会主义文艺不可分割的部分”的定位。这样,赋予少数民族文学相应的社会功能,也是党历来重视文艺社会功能的文艺思想的延续和体现。
 
  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与评价体系,是与新中国的“新”密切关联的,它使多元的、流散的甚至处于不同社会发展阶段的各民族文学,同时推进到社会主义文学的发展轨道,具有了社会主义文学和国家文学的双重属性,成为新中国文学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和评价标准也因此发生了历史性的转折。
 
  首先,“民族平等”的法律规范规定了各民族文学的平等地位,多民族国家文学成为以汉族文学为主体的多民族文学共同体。多民族文学的共同繁荣发展,除具有自我指涉的功能外,还指涉着多民族国家的繁荣和发展,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文学镜像。正因如此,茅盾为《人民文学》撰写的“发刊词”特别强调要“开展国内各少数民族的文学运动,使新民主主义的内容与各少数民族的文学形式相结合,各民族间互相交换经验,以促进新中国文学的多方面的发展”。1953年《中国作家协会章程》也明确把“发展各少数民族的文学事业”作为中国作家协会的任务。1956年中国作协第二次理事会《决议》中,进一步明确指出要“发展各兄弟民族的文学事业,以丰富和繁荣我国伟大的社会主义文学”。1960年,老舍在《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中,将“争取在一定的时期内,使少数民族文学能够逐渐达到汉族文学的发展水平!”作为“我们的光荣任务”。在这些表述中,国家把少数民族文学发展水平与中国文学整体发展水平紧密关联,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给中国多民族文学整体发展带来的促进充满了期待,这些,都源自于建构和发展多民族国家共同体的政治理念。
 
  历史表明,任何一个现代国家都十分重视并拥有自己的知识体系,因为国家知识具有培养国民国家认同的重要功能。对于新中国而言,建构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知识体系,无疑也是新中国知识生产的主要目标。而彼此交汇的多民族文学历史以及共同繁荣和发展的新中国多民族文学,是其中必不可少的内容。文学史是历史学的专门史,所以,作为中国历史知识生产的侧翼,1958年中宣部启动的少数民族文学史编写工程,就是国家发掘少数民族文学历史资源,建构中国多民族文学历史知识的具体措施。此外,这一时期国家出台的若干扶持少数民族文学的政策,以及对各民族文学发展的总结,都具有鲜明的建构多民族文学知识体系的意识。例如,中国当代第一部少数民族诗歌选集《我握着毛主席的手(兄弟民族作家诗歌合集)》,是在中央民族事务委员会和各省、自治区党委等部门指导和协助下进行选编的。该诗集虽然仅收录了1949—1959年蒙、回、藏、维吾尔、苗、彝、壮、朝、哈萨克、侗、白、傣、东乡、仫佬、土家族等16个民族28位作者的177首诗。但是,却在时空两个向度上,呈现了各少数民族文学十年间的发展和繁荣的图景。同样,1959年兰州市文化局和兰州市民委会选编的《民族花朵——兰州市少数民族诗歌散文选辑》在“前言”称“:‘兰州’是一个多民族聚居的城市……这些兄弟民族和汉族一样共同为伟大的社会主义事业坚持不懈地奋斗着……他们用多种多样的文艺形式写出了大量歌颂党、歌颂我们伟大的领袖—毛主席及歌唱壮丽地大跃进图景的优秀作品。”这两部诗集呈现出的国家、省、地方三级民族工作和文化管理工作部门的“共振”,表明多民族文学知识体系所映射的多民族国家理念已经有效地贯穿在国家文化体制之中。
 
  其次,值得重视的是,建构多民族国家历史知识体系,不仅是国家意志,同时也是社会共识。例如,1950年徐特立在“少数民族文物展览会”“题词册”上写的“我们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如果大多数人读的历史只是汉族史与今天的现实很不适合”。李有义也指出,中国是一个多民族国家,“如果我们亦想写出一部中国通史的话,那也就必须先把我们国内的各个少数民族的历史写出来”。再如,1951年费孝通也指出,“中华人民共和国是一个多民族所组成的大家庭”,“我们应该欢迎每一个少数民族,蓬蓬勃勃地发展其民族文艺,这样才使我们这个多民族的大家庭的文化内容更为丰富,更为结实”。邵荃麟更是指出了“我国历史上第一次多民族文学的共同繁荣”:“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许多兄弟民族都有其自己的文化传统,但在过去反动阶级的……统治下,各兄弟民族在政治、经济、文化上是没有平等地位的,因而在文学上也是没有平等地位的。过去一些……文学史中就没有兄弟民族文学的篇幅。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立以后,彻底废除了我国历史上民族压迫制度,各民族进入了平等、团结合作的新时代,成为一个统一的社会主义大家庭,在文学上也第一次出现多民族文学的共同发展与繁荣。”《我握着毛主席的手(兄弟民族作家诗歌合集)》中的“出版说明”也称:“我国是一个多民族的国家。十年来,各兄弟民族的文学,由于民族得到了解放,由于党和毛主席伟大的民族政策和文艺方针的光辉照耀,都获得了新的生命,在我国的文学史上,第一次出现了多民族文学的共同发展和繁荣的宏伟局面。”这些表述无一例外地都以多民族国家作为前提,指认了四个事实,一是中国多民族文学的客观历史;二是历史上多民族文学处于离散状态;三是少数民族文学与汉族文学存在差距,各少数民族文学水平也参差不齐;四是新中国各民族文学呈现出共同繁荣发展的景象。因此,“促进新中国文学的多方面的发展”是少数民族文学的基本任务,“少数民族文学逐渐达到汉族文学的发展水平”是少数民族文学发展的目标,二者是国家建构“多民族文学的共同发展和繁荣”知识体系的前提。这样,在能指层面,多民族文学共同发展和繁荣的文学景观,指认了新中国多民族文学的现场;在所指层面,共同繁荣和发展的多民族文学成为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的现实镜像,这也是我们将少数民族文学看成是国家话语的原因。
 
  再次,在文学的社会功能和价值方面,这一时期的少数民族文学承担了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展现各民族社会主义新生活,反映各民族对党和国家认同的使命和功能。对这种使命与功能完成和发挥程度的评价,形成了少数民族文学评价体系的特定维度。
 
  我们知道,尽管《共同纲领》专设“民族政策”一章,对民族平等、民族自治、民族权利以及反对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等进行了明确规定。但是,在新中国成立之初,国家对各民族历史和现状并不十分清楚,民族间的隔阂、歧视现象仍十分普遍,大民族主义和狭隘民族主义也大量存在。对此,党和国家采取了以下五个方面的应对措施:第一,进一步加大民族政策执行力度。如,周恩来1951年在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代表大会报告中对民族关系和如何落实民族政策作了进一步说明。1951年发布《培养少数民族干部试行方案》,1952年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族区域自治实施纲要》《关于地方民族民主联合政府实施办法的决定》和《关于保障一切散居的少数民族成分享有民族平等权利的决定》。在这些政策中,落实民族平等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是核心和关键,培养民族干部,振兴少数民族贸易、教育、卫生是保障性的具体措施。
 
  第二,营造落实和宣传民族政策的社会氛围。1951年《人民日报》发表《为各民族人民的团结和发展而斗争》的社论,全面阐述了民族政策和各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目标。1952年8月,中共中央转发政务院《关于学习民族政策的通知》,要求在有关地区广泛开展民族政策的学习运动。1950年开始邀请少数民族代表参加“国庆观礼”。1956年,《光明日报》开辟“我国的少数民族简介”专栏,首次综合采用民族社会历史调查数据和民族识别后的族称,从国家的角度对各少数民族历史现状和贡献进行全面介绍。比如,1965年版10元人民币采用各民族“大团结”的图案,以此普及和传播各民族“大团结”的国家意志和现实图景。
 
  第三,1952年到1953年,国家集中在内蒙古、新疆、青海、甘肃等地进行了民族政策执行情况的调查,对发现的民族政策落实不当、不尊重和歧视少数民族的行为进行了处理。中共西北局《党内通讯》刊发了一大批宣传、阐释民族政策,反映基层民族工作中存在问题的文章,如《审慎对待少数民族宗教问题》《警惕少数民族工作中的急躁情绪的发生》《人民政府执行争取团结少数民族政策的一个范例》《在少数民族地区进行任何工作都要执行民族政策》等,在这些文章中,特别强调了要尊重少数民族风俗习惯,克服大汉族主义倾向。第四,派出西北、西南、中南访问团到民族地区了解各民族情况,宣传民族政策。此后,又开展了影响更为久远的民族识别。第五,对民族政策执行情况进行及时评估,总结民族政策取得的成绩。如《党内通讯》《新华月报》《经济周报》《时事手册》《新建设》等刊物发表了《少数民族工作经验》《两年来全国少数民族教育的发展》《新中国的少数民族》《我国少数民族经济建设的新面貌》《我国少数民族怎样进入社会主义社会》《少数民族对于中国文化的伟大的贡献》等文章。至1950年代末,国家对民族政策执行和少数民族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概括是:“各民族之间出现了从来没有过的共同劳动、共同生活、互相帮助、互相比赛的新关系和新气象。”可以说,直到60年代中期,国家一直将落实民族政策视为巩固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基石,营造了相对稳定的有利于少数民族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类似量子“纠缠”的语境。
 
  也正是在这种语境下,宣传党的民族政策,展现少数民族社会生活的历史性巨变,反映少数民族对党和多民族国家的认同,成为党和国家赋予少数民族文学的特殊使命,而且,这是国家和少数民族文学的双向主动选择。1951年,费孝通曾说:“在访问西南各少数民族的工作中,我们深切地体会到文艺工作是宣传民族政策最有效的方法。”这既是对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的发现,也是对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发挥程度的评价。此外,李乔《欢笑的金沙江》中通过向彝族同胞播放反映新中国建设成就的电影推动“政策过江”的情节设计,也说明少数民族作家对文学的社会功能的认识和主动承当。
 
  需要指出的是,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发挥程度,也成为少数民族文学评价体系中政治标准的主要维度,以此来界定和评估少数民族文学在政治思想方面的价值。这一标准对少数民族文学起到了根本性的规范和引领作用。玛拉沁夫、李乔、陆地、杨苏、祖农·哈迪尔、饶阶巴桑、克里木·霍加、纳·赛音朝克图、巴·布林贝赫、包玉堂、毛依罕、康朗英、康朗甩等一大批少数民族作家作品都因成功地发挥了这一功能而受到肯定。
 
  例如,1952年《人民日报》在《文化生活简评——〈人民文学〉发表了两篇优秀的短篇小说》中,评价玛拉沁夫的《科尔沁草原上的人们》写了新的主题、新的生活、新的人物,反映了现实生活中先进的力量,用新的伦理和新的道德精神教育人民。1953年,周扬在中国文学艺术工作者第二次代表大会上也称“新的少数民族的作者,他们以国内各民族兄弟友爱的精神,真实地描写了少数民族人民生活的新旧光景,创造了少数民族人民中先进分子的形象,他们的作品标志了国内各少数民族文学的新的发展”。1960年,老舍在《关于少数民族文学工作的报告》中总结道:“我国各少数民族中都出现了崭新的社会主义文学”,“在加强民族团结上,在提高人民政治觉悟与共产主义道德品质上,在促进各民族文化的繁荣上,这些新文学也都发生了不容忽视的作用!”不难从上述评价中提炼出少数民族文学的思想价值评价标准,也不难从这些正面评价中判断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实现的程度。
 
  不仅如此,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的有效实现,作为少数民族文学思想价值,也被纳入了多民族国家文学知识生产和知识体系。所以,1962年《中国当代文学史稿》从确证的知识角度,概括了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和思想价值:“在这个时期里,各兄弟民族的诗人和艺人们,开始用本民族特有的歌谣配合各项运动,宣传党的政策,如宣传民族政策、婚姻法、抗美援朝运动等等,使文艺发挥了更多的作用”。
 
  “各兄弟民族作家的作品,出色地反映了各族人民的生活和斗争,特别是反映了解放以后在党领导下各族人民建设事业的光辉成就以及他们精神面貌的变化,热情地歌颂了党和国家的英明的民族政策。作品反映的生活面是广阔的,内容是丰富多彩的。”
 
  需要指出的是,本时期少数民族文学自身的另一个重要的社会功能——促进各民族之间的了解和文化交流,虽然没有纳入评价体系和评价标准,但不能被忽视。正如冰心在评价杨苏的小说时所说的那样,许多民族正是通过文学作品,了解了该民族的历史文化、民族风俗,从而,少数民族文学成为民族之间交往交流交融的桥梁。
 
  当然,少数民族文学特定的社会功能在少数民族文学评价体系中,属于政治思想维度,文学性、审美性抑或民族特征的艺术维度是同时在场的。或者说,政治标准与艺术标准相统一的批评原则在少数民族文学批评和评价体系中也得到充分体现。因此,缺少文学性、审美性的单纯“歌颂”的作品,或者仅仅在民族形式或民族特色上有所追求的作品都难以得到承认。可以说,在这一时期,国家虽然特别重视少数民族的社会功能,但并没有降低艺术标准。正因如此,老舍在谈到少数民族文学存在的问题及解决办法时指出,少数民族作家“不仅学习技巧,更要首先学习革命的思想内容;不仅学习文学作品,也要学习文学理论”。因此,少数民族文学不仅承担和发挥了国家赋予的特殊社会功能,而且,小说、诗歌、散文创作也接受了新中国文学统一的艺术标准检验。
 
  02
 
  在新时期,虽然文艺“工具论”被破除,但是,少数民族文学仍然面临着“怎样才能适应新时期四个现代化的要求,尽可能迅速地有一个更大的发展和繁荣,更好地担负起伟大时代赋予我们的迫切任务”的现实需求。而这些看似普适性的宏大问题一旦与民族政策和民族问题关联,便具有了特定的意义指向。直言之,在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在本质上并没有变化,只不过“改革开放”的“新时期”这一特定的语境,主动“担负”和国家“赋予”的“迫切任务”具有了新的内涵。
 
  从总体上说,新时期国家社会政治文化语境发生了重大变化。其一,1980年代初,国家对60、70年代民族工作的偏差进行了系统性纠正,如对“民族问题的实质是阶级问题”的正本清源,对少数民族地区制造的冤假错案的彻底纠正,对反对地方民族主义扩大化中遗留问题的清理等,民族政策和民族工作快速回归正确轨道;其二,中国少数民族社会历史调查和民族识别基本完成,民族平等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得到坚持和完善,各民族经济社会有了较大发展,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根基更加牢固;其三,“改革开放”后,民族政策执行的法制化进程加速;其四,各民族的历史贡献得到进一步确认,“中华各民族共同创造了光辉灿烂的中华文化”这一结论不仅纳入《宪法》,而且逐渐成为一种公共知识。其五,国内各民族关系达到了历史最好时期,“平等、团结、互助”的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和各民族共同繁荣和发展成为国家和各民族的共识和核心诉求,国家意志和各民族诉求高度契合。1999年,中央又进一步指出:“全党同志必须把加强民族团结、促进各民族共同发展和共同繁荣,作为整个社会主义初级阶段民族工作的行动纲领。”但同时,党和国家对民族工作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也有十分清醒的认识,早在1992年,中央就指出:“一是各民族政治上的平等实现后,在经济、文化发展上的差别依然存在,旧社会在民族问题上的遗毒不是短时期内可以完全消除的。二是各民族的根本利益是一致的,但在某些具体权益,主要是经济权益方面,民族之间仍会发生一些矛盾和纠纷。三是在风俗习惯和语言文字等方面,由于相互了解或尊重不够,也容易造成某些误会和纠纷。四是民族问题在一些地方往往和宗教问题交织在一起,如果对宗教问题处理不慎或不当,也会影响民族关系甚至酿成冲突。五是由于种种原因,有些人有时会做出伤害民族感情、损害民族团结的事,甚至违法犯罪。尤其值得我们警惕的是,国际敌对势力明目张胆地支持我国内部的极少数分裂主义分子,正在加紧对我们进行渗透、破坏和颠覆活动。利用民族问题打开缺口,是国内外敌对势力进行和平演变的重要手段。在这种错综复杂的情况下,我们更应该高度重视民族问题,采取正确的方针政策,认真妥善地加以解决。”实践证明,这种研判符合客观实际,具有预警的性质。
 
  社会环境和民族工作重心发生的重大变化,决定了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的转型升级。1980年代初期,在强调“各少数民族作家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文学创作的一个长期的重大主题和神圣职责,发挥文学的力量,歌颂各族人民识大体、顾大局、讲团结、讲平等的精神风貌”的同时,根据国家民族工作重心的调整,将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纳入“提高民族文化,发展民族经济,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促进民族内部的团结和巩固祖国的统一”范畴,认为“少数民族文学艺术工作者肩负着促进民族团结、建设精神文明的重大使命”。在第一届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奖颁奖大会上,乌兰夫也代表国家对此作了进一步强调:“我们少数民族文学一定要为提高民族文化,发展民族经济,促进各民族间的团结,促进各民族内部的团结,促进各民族作家的团结和加强祖国的统一,做出新的贡献。”在这里,“提高”“发展”“促进”“加强”四个关键词,标志着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的重大转变。相应地,少数民族文学评价体系中的价值指向也作出了调整。第一,对“我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各不相同的历史进程、千差万别的生活形式和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的客观认识,转化为对少数民族文学书写新语境的整体认知:社会主义新时期“在各族文学创作者面前展开了多么广阔的天地”。于是“,提倡题材、体裁、形式、风格的多样化”正式作为少数民族文学的评价标准提出;第二,“提倡、鼓励和保证各民族的作家最大限度地发挥个人艺术独创性”进入评价体系;第三,“要勇于触及和反映民族地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要敢于探索民族文学创作的新课题,要勇于攀登民族文学创作的新高峰”也成为评价少数民族文学反映生活深度的观测点。这里的三个“要”,主要是针对以往文学评价体系要素和维度存在的问题提出的,意在释放少数民族文学的创作能量,更好地发挥其社会功能。
 
  本质上说,规范与引导是评价体系和价值评测的基本属性。而正是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的升级和评价体系中价值指向的调整,才使少数民族文学进入快速发展的轨道。首先,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的主旋律。其次,由于少数民族文学触及和反映民族地区的新情况和新问题被纳入社会功能,所以,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生活的巨大变化(包括“改革开放”冲击和影响下各民族生存环境、生活方式、民族习俗、民族心理情感发生的巨大变化、彷徨、适应、选择)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的重要流脉,极大地拓进了少数民族文学反映生活的深度和广度。再次,由于少数民族文学评价体系中文学性、审美性维度的拓展,一些非主旋律的文学书写也得到认同,少数民族生活因此得到多层次、全方面的呈现。正因如此,少数民族文学发展规模和水平得到极大提升,多样化的少数民族文学格局初步确立。
 
  1980年代中期以后,少数民族文学理论批评自觉意识逐步确立,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也受到正视。例如,《民族特质时代观念艺术追求——对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理论的几点理解》(以下简称《民族特质时代观念艺术追求》)一文,将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的发挥和应该承担的使命作为前提,将民族性、时代性、艺术性作为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评价体系的核心要素,指出:“我国的少数民族文学是整个当代中国社会主义新文学的有机组成部分”,“各民族作家有责任有义务向民族与社会奉献出标志着这一伟大时代前行动律的作品”,这是“少数民族作家肩负的社会使命和时代使命”。
 
  如果说,乌兰夫、冯牧是站在国家立场上赋予并确立了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和评价标准。那么,《民族特质时代观念艺术追求》一文则标志着少数民族文学又一次主动地将自己承担的使命与国家赋予的社会功能高度契合。
 
  对这一问题,在一些学者看来,在“工具论”完全破除、国家文艺政策已经做出重大调整、社会政治文化语境正在走向开放和多元的时代,文学理应建构自在、自由的纯粹的文学书写场域,让文学性—无论是艺术的、审美的亦或对个体的、社会的、民族的、人类的全部思考和思想得到完全张扬和释放。应该说,这种文学理想主义在秉持不同文学理念的文学派别中都有支持者。但是,破除“工具论”并不是否定文学自身的社会功能或社会价值的表达、书写和承当。也就是说,文学的艺术性、审美性并不是独立存在的文学的唯一属性。无论西方传统文学还是现代、后现代文学,文学的社会认知功能始终是艺术性、审美性之另一翼。即便是唯美主义对功利主义的反动,形式主义对艺术形式的绝对化,恰恰都以对文学艺术社会功能反叛姿态证明了文学艺术社会功能的在场。如果说西方的“净化论”和中国的“兴观群怨”代表了中西文学社会功能的两个传统流脉,那么,我们批判的不应是文学承载了什么样的社会功能,而是要思考为什么中西文学传统中都强调了文学的社会功能,特别是为什么这一传统从未间断并成为世界文学的主流。从一定意义上说,文学的社会功能是文学理论的元问题。无论对文学性如何演绎和想象,都终究无法绕过文学社会功能这一元问题。所以,新时期文艺的“二为方向”对文学社会功能的规约,仍然属于这一范畴。
 
  《民族特质时代观念艺术追求》的作者同样是文学“工具论”的反对者,但他们不是文学社会功能的否定者。因为,少数民族文学研究者的一个共识是:没有少数民族,就没有多民族国家,没有民族平等政策、没有各民族和谐共处的国家环境,就谈不上多民族文学的共同繁荣和发展。从文学的角度而言,中华人民共和国与中国多民族文学共同体是国家与国家文学关系的最精确表述。单纯从反映论上讲,少数民族文学是少数民族作家使用国家通用语或民族语对本民族生活多角度、多层次、多形式的反映。这样,中国统一多民族国家的属性,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历史,各民族政治、经济、文化等现实问题以及历史文化和未来走向等,都是少数民族文学关注、观察和表现的对象。特定身份和特定的表现对象,注定会形成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和价值评价的特定指向。
 
  正因如此,《民族特质时代观念艺术追求》没有对少数民族的元功能进行阐释,而是以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为圆心进行了全面拓展,大胆直面少数民族文学完成自己的使命必须要廓清的最核心问题—如何认识和展示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性(特点、特质),如何确立少数民族文学正确的时代观念,如何提升少数民族文学的艺术性和审美品格。以民族特质为例,如前所述,当民族平等、民族团结已经成为一种公共知识,各民族的共同繁荣和发展,就成为国家和各民族的共同诉求。那么,少数民族文学对自己承担的社会功能的文学书写,也就从秉持民族平等、民族团结这一基本功能的基础上,转型为在少数民族文化与文学的关系,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性与国家性,少数民族文化的个体性、多元性与中华文化的整体性关系三个维度中,深入剖析并解决如何表现民族风情、如何塑造民族性格和形象、如何从各民族的审美传统中选择最佳的审美视点、如何继承本民族独特的文学传统并形成鲜明的民族风格等拓展性问题。所以,作者认为,真正的民族风情应该是作为民族经济、文化及精神生活的有机组成部分的民族风情,塑造出鲜明的少数民族人物形象特别是少数民族新人形象,这才是民族特质的重要表现。在此,作者不仅对1950年代就开始讨论并一直存在不同观点的民族性进行重新辨析,而且将民族特质与民族历史命运、民族精神、民族心理进行了紧密关联,提出了少数民族文学在国家和民族经历的历史性转折中如何在更深的层次上理解自己的使命和发挥自己的功能。这样,少数民族文学的民族特质,也就超越了对少数民族生活一般性的歌颂和浅表的书写。
 
  可以说,1980年代中期以后的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十分清楚地反映了这种使命与功能的深刻变化。扎西达娃、阿来、张承志、乌热尔图、霍达、艾克拜尔·米吉提、孙健忠、向本贵、益希卓玛、阿蕾、梅卓、石舒清、央珍、高深、杜拉尔·梅等一大批作家杰出的文学书写,深刻揭示了改革开放以来少数民族生活发生的又一次历史性巨变。本民族如何加入到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历史选择,多民族国家各民族美美与共的生活图景和对改革开放大潮的适应和应对,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的主潮。在“弘扬爱国主义、促进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讴歌时代前进”“始终是少数民族文学的主旋律”的前提下,各民族文学的繁荣,“增强了我国多民族文学的互补特色,增强了社会主义祖国民族大家庭的整体意识,体现了各民族相敬相爱、相互依存、互相吸收、共同发展的亲密关系”,“各民族文学共同发展,是社会主义文学繁荣兴旺的重要标志”。这些价值评价也清楚地反映出少数民族文学使命与功能的转型和升级。例如,阿来的《尘埃落定》在藏族文化巨大的历史惯性与白色汉人、红色汉人所隐喻的多种力量纠缠中对藏族命运的历史性选择的深刻揭示,霍达在《穆斯林的葬礼》中将汉文化与伊斯兰文化之间的交流,上升到不同文明在信仰层面的对话与互补,张承志在《夏台小忆》中对具有不同习俗、语言、文化的各民族人民美美与共的图景的倾心赞美,都将少数民族文学的使命和社会功能作了极其深刻且艺术化、审美化的表达和书写,这些作品也因此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的经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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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世纪以来,中央将少数民族问题纳入社会主义建设全局进行统筹考量,将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作为民族工作的主题,表明国家共同体意识进一步加强。这种变化作为国家战略有其特殊背景和深刻原因。
 
  例如,新世纪以来,从1992年开始预警的国际国内危机开始加剧并在局部地区以极端的形式暴发,国家安全面对巨大挑战。对此,一方面,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毫不动摇的民族平等政策和加强民族团结、维护国家统一的国家意志显示出强大的防御性和超前的主动应对性。另一方面,通过各民族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总目标,凝聚各族人民,化解外部挑战和国内民族问题危机,成为积极有效的应对策略。这些变化对少数民族文学的走向、社会功能和评价体系都产生了深刻影响。
 
  一方面,新中国成立以来一直警觉和抵制的狭隘的地方民族主义以语言民族主义、文化民族主义、经济民族主义诉求等文学话语出现,个别民族历史书写出现偏离历史本相和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历史的倾向。另一方面,爱国主义、民族团结以及深刻、全面反映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各民族社会生活历史性巨变,特别是改革开放对各民族生活的巨大冲击,包括直面少数民族文化危机、生态危机等方面的文学书写仍是主流。而新世纪以来人口较少民族文学整体水平的显著提高,多民族文学共同繁荣和发展作为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镜像,有力地彰显了时代主题。在这两种价值取向的张力中,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仍然得到了较好的发挥。2009年,温家宝为《民族文学》蒙古文、藏文、维吾尔文版创刊的题词“办好民族文学,促进民族团结进步”再一次强调了新世纪国家对民族文学基本功能的强调。同时,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和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的制度化,在文学制度层面对少数民族文学的发展方向、功能进行了规约和引导。这一点,正如李冰所概括的:“党和政府对繁荣少数民族文学高度重视,提供了良好的外部环境和物质保障。各族人民共同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伟大实践,为少数民族文学创作提供了丰富源泉。”李冰还从深入挖掘本民族文化资源、大力弘扬优秀传统、热情讴歌社会主义新型民族关系中平等团结共同发展的情谊,鲜明的民族特色、爱国情感五个方面,对新时期少数民族文学创作给予了高度评价。金炳华、铁凝在评价第八届(2005)、第九届(2008)骏马奖获奖作品时,也高度肯定了少数民族文学的爱国主义、集体主义、社会主义思想,肯定了少数民族文学在促进各民族大团结和各民族文学交流互补、共同繁荣方面作出的贡献和崭新气象。这说明,在创作方面,在较为复杂的国际国内环境中,少数民族文学不仅坚守着自己的基本立场、使命,而且特别强化了社会功能的时代性和现实性。
 
  特别指出的是,2004年至2015年的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立足于中国多民族共同创造、共同发展的学术理念,将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历史、中国多民族国家的最终选择、国际国内环境和民族重大现实问题,转化为对多民族国家与多民族文学、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少数民族母语文学创作、各民族文化文学关系、民族政策与民族文学等少数民族文学重大理论问题的讨论和研究,《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及其相关问题研究》(李晓峰、刘大先)、《现代中国与少数民族文学》(刘大先)、《文学的共和》(刘大先)、《多民族国家的文化与文学》(徐新建)等一系列成果,以鲜明的多民族国家立场和多民族文学共同发展的理念,在理论上阐释了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的合法性、历史性与现实性,强调了统一的多民族国家为少数民族文学发展创设的制度环境,客观分析和总结了少数民族文学与多民族国家互相依存关系,深入讨论了少数民族文学史的国家知识属性以及培养各民族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认同功能等宏观理论问题,将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研究提升到了新层次。而且,这种提升将少数民族文学评价体系中的爱国主义、民族团结、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表述的一般性阐释,推进到从文学共和与人民共和国的高度,甄别与提炼少数民族文学话语中对统一的多民族国家和中华民族共同体建构的认识价值和思想资源,其中隐含的文学共同体意识,对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产生了极其深刻的影响,少数民族文学理论批评对少数民族文学使命的自觉担当,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新时代以来,无论地缘政治格局还是国际整体环境的动荡和危机都进一步加重,多边主义与单边主义、霸权主义的对决,中亚、东北亚、中东局势的复杂化,“三股势力”的渗透,中国西部边疆受到的威胁,使统一的多民族国家面临着严峻的挑战。
 
  对此,国家进一步明确指出维护国家统一和民族团结是国家最高利益,将中华民族命运共同体和建设各民族共有精神家园作为国家治理理念,将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作为维护国家统一、促进民族团结的基石。在强化“四个认同”的同时,又以“四个共同”(我国各民族共同开拓祖国辽阔疆域、共同书写祖国悠久历史、共同创造中华灿烂文化、共同培育伟大民族精神)进一步肯定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历史贡献,要求各民族要树立正确的国家观、民族观、历史观、文化观。在具体实践上,各民族团结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总体目标,转变成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少数民族一个不能少”的国家实际行动。
 
  这种深刻变化,对新时代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提出了新的和更高的要求。对此,铁凝在2019年全国少数民族文学创作会议上,倡导少数民族作家用文学来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认真思考“少数民族文学如何回应人民对美好精神生活的新期待,如何有力地准确地表达民族生活和民族经验的变化,如何在时代精神和现代意识映照下省思和光大民族文化传统,如何在本民族传统与中华各民族传统的交流交融中实现创造性转化和创新性发展,如何以独特的精神风貌和艺术语法参与中华文化与世界文化的对话”,同时,铁凝指出:“推动中国社会主义文学繁荣发展,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是中华各民族作家和文学工作者共同的事业和使命。”在第十二届少数民族文学创作骏马奖颁奖会的致辞中,铁凝评价获奖作品时指出:“在这些小说、诗歌、报告文学和散文中,雄伟的山河、博大的文化、缤纷的风物被深情地凝望和咏唱;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和向着新生活的奋斗,人民的喜怒哀乐、人民的英雄壮举,被珍重地记录和讲述。在这里,我们强烈地感受着坚定的信念和深沉的情感—这是我们伟大的祖国,这是像石榴籽那样紧紧抱在一起的中华各民族人民,我们分享着共同的历史、共同的文化,我们正在开辟我们共同的未来。这就是文学的价值与力量,也是中华各民族作家的神圣责任。”于是,新时代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在坚守维护国家统一和各民族团结的基本功能的同时,转向反映各民族对美好生活的向往,用文学助力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由此,少数民族文学的评价体系中的社会功能评价标准也增加了“促进中华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两个维度。
 
  这种重大转向,实质性推动了少数民族文学理论批评的转向。而恰恰在这一问题上,少数民族文学理论批评体现出的前瞻意识和研究导向令人欣喜。因为,从本质上说,前述的中国多民族文学论坛“共同创造,共同发展”的主旨,本身即是中华民族共同体之文学共同体的题中之义,这一主旨的照射下提出的多民族文学史观、多民族国家与多民族文学、少数民族文学与民族政策、如何促进多民族文学共同发展等问题的讨论和研究,无不指向共同体意识铸牢的终极目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统一、强大、繁荣的多民族国家的最高利益。例如,在文学共同体意识方面,刘大先用中国多民族文学价值的共存、情感的共在、文化的共生、文类的共荣、认同的共有、趣味的共享的六个“共”进行了诠释。再如,在中华多民族文学史观成为少数民族文学界共识的前提下,如何将各民族“不同”的文学,熔铸成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共和”的文学,如何通过多民族共同创造、共同发展的文学史知识生产和文学教育,培养各民族对中华民族和多民族国家的认同等,这些少数民族文学理论研究者早已思考、研究并得出基本结论的问题,无不体现出鲜明的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因为,从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角度而言,这些讨论,无不立足于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格局形成的历史,立足于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最高利益,立足于“四个共同”对中国各民族历史贡献的高度概括,立足于文学共同体的历史资源对新中国多民族文学共同体凝聚力的加持。
 
  应该指出的是,少数民族文学理论批评对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前瞻性、系统性的研究,不仅在理论层面肩负起了新时代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和使命,而且产生了较大的学术影响,无论是“大中华文学史观”,还是“少数民族文学经典进课堂”“编一册少数民族文学读本”的建议,所体现的都是在中华多民族文学共同体意识下,挖掘各民族文学资源,展示中华文学多民族共同创造的历史和共同繁荣发展的现实图景。
 
  所以,在我们看来,多民族国家的多民族文学共同体呈现出的多民族、多风格、多语种、多形态、多传统的丰富景观,正是中华文学的特质和生命力。缩小各民族文学之间的差距,促进各民族文学的共同发展,只有在多民族文学共同体之中才具有意义和可操作性,这既是共同体每个成员自觉担当的文学使命,也是共同体的根本责任和利益。
 
  此外,爱国主义、民族团结虽然一直是少数民族文学的主旋律,而爱国主义本身也包含着国家认同的思想元素。但是,在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新时代语境中,如何辩证本民族认同与国家认同的关系并将其统一起来,如何将爱国主义书写转型为国家认同书写并加大国家认同的文学表述力度,如何正确认识中国当前民族问题,如何正确认识和表述个体民族利益与国家利益之间的关系,如何正确认识和表述各民族历史与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历史的关系,如何用文学书写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通过各民族文学共同体的建设和发展推进中华民族共同体的建设等问题,是少数民族文学创作和理论批评都需要进一步思考和研究的问题。同时,这些问题不能不对少数民族文学评价体系产生影响。
 
  当然,我们也不能不注意到对少数民族文学社会功能、评价体系的一些质疑和赋魅,特别是用被误读的“政治正确”来臧否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以及对少数民族文学持有的传统偏见。
 
  中国的少数民族文学首先是中国的,中国少数民族的历史发展进程有别于世界其他民族,这也决定了中国少数民族文学被赋予的社会功能的特殊内涵,是谁赋予了新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少数民族文学何以主动认同了这种功能并将其转化为自己的社会使命?这些功能和使命又何以成为少数民族文学评价体系中的重要维度,这些问题只有在统一的多民族国家的现代性选择、中国特色民族政策的成功实践、中华民族共同体形成历史和当前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等历史与现实盘根错节的交织中,细致观察梳理才能得到答案。而且,有理由相信,这一答案将成为中国文学理论中最具中国特色的话语体系。因此,在建设中华民族文化共同体和文学共同体的新阶段,少数民族文学的社会功能和评价体系,将再一次发生嬗变。
 
  本文系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重大项目“中国少数民族文学研究史(1949-2009)”(项目编号:13ZD&121)阶段性成果。
 
  原文发表于《民族文学研究》2021年第3期
 
  作者简介
 
  李晓峰,男,汉族,1962年出生,中共党员,二级教授,中央民族大学博士生导师,国务院特殊津贴专家,新疆大学“天山学者”。